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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后补助实施办法》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5-10-17 05:28   来源:市科技局 分享:

一、起草背景和依据

根据广元市科技创新引领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广府发20255号)精神,对经核定的上年度研发费用100万元以上的企业,给予上年度研发费用总额不超过3%、最高20万元资金支持;对年度研发费用增量高于50万元的企业,采用分段支持方式,给予增量部分不超过5%、最高30万元资金支持。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对《广元市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后补助实施暂行办法》进行修订,起草了《广元市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后补助实施办法》(送审稿)》(以下简称《实施办法》)。

二、起草和征求意见情况

20259月至10,资管科起草了《实施办法(初稿)》,书面征求了局内各科室负责人,各县区科技、财政、统计部门及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等29个部门(单位)意见,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未收到修改意见建议。经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征求局班子成员意见,形成了《实施办法(送审稿)》。

三、主要内容

实施办法》共有二十七条。

第一章为总则,主要介绍管理办法起草的依据、相关概念的定义、级相关部门的分工等。

第二章为补助对象及条件,主要明确了申报周期和研发投入统计范围,并明确了补助的对象企业和县区须满足的条件。

第三章为补助计算依据及标准,主要明确了企业和县区补助计算的依据和补助测算的标准。

第四章为申报受理程序,主要规定了申报、审核、复核、公示等程序。申报材料由申报主体提交,经推荐单位审核后,再由级相关部门复核资质,确定公示名单。对公示无异议的,予以后补助资金拨付。

第五章为申报材料,主要明确了企业和县区申报过程中应提供的材料名单。

第六章为补助经费的使用及管理,主要明确了补助对象在经费使用上的责任与义务,对各级相关部门专项资金的管理工作提出要求。

第七章为附则,明确了本办法的解释权和有效施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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