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适用范围
在林地上建造永久性的建筑物、构筑物,以及其他改变林地用途的建设行为。二、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七条;三、申请条件
1.建设项目符合各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关于核准或备案等的有关规定;四、申请资料
1.身份证复印件纸质或电子档1份(免);五、数量限制
无六、办理流程
受理→审查→决定→送达七、办理类型及时限
法定时限:5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八、收费标准及依据
无九、办理结果名称
《广元市林业局关于XXX的请示》十、注意事项
无
版权所有:广元市林业局
川公网安备 51080002000287号
站点地图
地址:广元市利州区万缘新区米仓路8号 电话:(0839)3222528 传真:(0839)3239732 蜀ICP备2021031699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5108000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