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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林业助力稳住经济增长九条措施

日期: 2022-06-16 点击: 来源: 市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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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稳定经济增长决策部署,按照省林草局印发的《四川林草助力稳住经济增长八条措施》(川林发〔2022〕19号)文件要求,充分发挥林业服务大局、促进经济增长重要作用,助力广元稳住经济增长形势,结合广元林业实际,特制定如下措施。

  一、加快林业财政资金支出进度

各县区林业主管部门在收到省、市下达的资金文件后,会同同级财政、发改等部门,于30日内分解下达到项目主管单位,直达资金原则上5日内下达分解到资金用款单位。加快林业重点项目进度。2021年已下达项目年底前全部完工,资金支付率不低于90%;2022年已下达的项目7月底前全部开工,并按照工程进度支付资金;世行贷款项目11月底前完成项目建设任务,提款报账率不低于80%。严禁中省财政林业投资项目拖欠市场主体账款。

  二、提速使用林地定额审批

大力推行“一次性告知”“一窗受理”“一站式办理”等服务,凡重大项目和民生工程征占用林地,按照“急需急用”的原则,开启“绿色通道”成熟一个审批一个。对纳入我市单独选址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市以上重点项目,以及肉牛羊产业发展项目尽力优先保障。对国家森林督查案件查处整改、林长制、森林资源管理等工作完成较好的县区,给予一定林地定额奖励。

  三、深化林木采伐“放管服”改革

实行告知承诺制审批,对林农个人申请采伐人工商品林面积不超过3亩或者蓄积不超过15立方米的,林农申请采伐许可证时,出具《林木采伐自愿承诺书》和提交《伐区简易调查设计表》即可,不再进行伐前查验等程序。组织林农下载使用“林木采伐APP”,推行在线采伐申请,提高审批效率。

  四、优化重大项目使用林地审批服务

国、省、市重点项目实行即到即受理,审批权限在国家或省级的,自收到申请2个工作日内出具审查意见,申请单位按审查意见修改完善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初审意见转报省林草局;审批权限在市级的,自收到申请5个工作日内出具审批文件。国省重点能源、交通、水利项目使用林地,涉及自然保护地(国家公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除外)的,在项目业主单位承诺“取得自然保护地准入手续前不开工建设”的前提下,办理使用林地行政许可与办理进入自然保护地相关手续可以分别审批,不要求互为前置条件。环保督察部署的“以康养名义实施房地产开发项目”排查整治期间,对“批次用地”申请使用林地的,可凭县级人民政府“不违规向房地产开发项目供地”的书面承诺,依法办理批次用地使用林地手续。能源、水利、交通等重点国省项目,需要进入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或国家级森林公园的,在不违反相关禁止性规定和国家层面专家无异议的前提下,可依据2018年机构改革后编制并由省级上报的总体规划申请办理相关手续;需要进入地方级自然保护地且需省林草局审批的,可依据2018年机构改革后编制并由市级上报的总体规划向省林草局申请办理相关手续。对2018年机构改革前住建、环保等省级自然保护地主管部门已批准的建设项目,按原批准文件执行。

  五、大力发展林业特色产业

全面推动园区上档升级。巩固拓展国家广元绿色家居产业示范园区、国家朝天核桃产业示范园区创建成果;争创省星级现代林业园区 1 个,省星级培育园区 2 个;新建市级现代林业园区 7 个;每个县区改造提升已建园区 1 个以上。持续推进木本油料产业提质增效。持续深入推进核桃、油橄榄挂果攻坚行动,建成核桃、油橄榄稳产丰产示范基地 60 万亩;积极推进油茶产业发展,新建油茶产业基地0.5万亩,在有条件的地方稳步发展相关产业;巩固提升笋用竹产业,全面加强20 万亩笋用竹基地管护提升,年内建设丰产示范基地 3 万亩,建设竹区道路32 公里。因地制宜发展优良珍稀林木。积极发展林药、林花、林菌、林菜等林下种植,科学适度发展林禽、林畜、林蜂等林下养殖,实现“以短养长、长短结合、立体开发、稳定增收”,建成示范基地 10万亩以上。2022年林业综合产值同比增长10%以上。

  六、积极推进国家储备林建设

做好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方案编制报批等工作,邀请专家开展储备林项目建设业务培训、政策解读、经验交流。支持市属国有企业和各县区积极探索企业独资经营、招引合作企业合作经营等模式,建设国家储备林。鼓励引入具有综合信用优势的社会资本,以经营性项目为载体,打造具有示范效应的国家储备林项目样板。加强与省、市有关部门和国开行、农发行、农业银行的沟通协调,确保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工作在我市取得重大突破。力争2022年市本级和各县区至少各有1个项目实现授信,有条件的启动实施。

  七、加强地方政府专项债林业项目指导

指导县区围绕生态旅游、森林康养、森林防火、生态保护修复等内容,策划包装和储备一批林业专项债券项目。指导县区做好专项债券项目申报前期工作,对各地上报的林草专项债项目实行即报即审,及时上报,跟踪服务。

  八、积极促进生态就业增收

对选聘的5983名生态护林员,严格按照《四川省生态护林员管理实施细则》实行动态调整,加强生态护林员培训、管理、考核工作,鼓励吸纳当地群众参与森林、湿地的管理巡护和森林防火巡护,获取劳务报酬,鼓励自然保护地委托当地群众承担巡山管护责任。推行林业领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以工代赈”,优先吸纳当地群众参与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建设,积极扶持造林专业合作社发展。

  九、扎实推进森林防灭火常态化治理

推进基层“两点一哨”和防灭火阻隔系统建设,支持县区使用返还森林植被恢复费优先购置林火视频监控设备、防灭火装备物资。推进实施森林防灭火标本兼治项目。对各县区防火工作成绩突出的,在年终予以表扬,在项目争取、资金安排上优先考虑。

以上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有效期1年,上级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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