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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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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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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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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植被恢复费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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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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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藏勘查、开采以及其他各类工程建设占用林地新办审核(省级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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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郁闭度0.2以上的乔木林地(含采伐迹地、火烧迹地)、竹林地、苗圃地,每平方米10元;灌木林地、疏林地、未成林造林地,每平方米6元;宜林地,每平方米3元;
2.国家和省级公益林林地,按照第(一)款规定征收标准2倍征收。
3.城市规划区的林地,按照第(一)、(二)款规定征收标准2倍征收。
4.城市规划区外的林地,按占用征收林地建设项目性质实行不同征收标准。属于公共基础设施、公共事业和国防建设项目的,按照第(一)、(二)款规定征收标准征收;属于经营性建设项目的,按照第(一)、(二)款规定征收标准2倍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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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林业厅关于转发《财政部 国家林业局关于调整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标准引导节约集约利用林地的通知》的通知(川财综[2016]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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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二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
4.《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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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委托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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