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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综合试点工作任务分工方案》解读

日期: 2025-05-06 点击: 来源: 市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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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文件:关于印发《广元市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综合试点工作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一、制定依据和必要性

习近平总书记站高谋远,亲自谋划部署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2023年9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2024年9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四川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明确全省8个方面21项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任务。2024年12月16日,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印发《关于做好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将广元列为全省唯一综合试点市州,要求聚焦“林改四问”,实施多层次、多维度、多元化的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明确优化林权登记程序、优化林木采伐政策、加强林地复合利用等8个改革试点重点任务,力争在2026年6月底前形成试点成果。

广元是林业资源大市,但也存在森林资源利用率不高、林权分散且流转不畅、规模化经营程度不高、林权抵押融资能力偏低等问题,严重制约了森林价值转化,“大资源、小产业、低效益”现状难以得到根本性转变。为此,急需通过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破解现有难题,切实优化林权登记程序、积极推动适度规模经营、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健全金融支持机制,推动森林资源优势向产业优势转变,致力实现“生态美、产业兴、百姓富”相统一的重要目标。

二、起草和征求意见情况

为加强对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结合我市实际,市林业局牵头起草了《广元市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综合试点工作任务分工方案(征求意见稿)》。先后分别征求了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局、市财政局等21个市级相关部门(单位)和各县区、广元经开区意见,收到意见3条,采纳3条,修改完善形成了送审稿。3月25日,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2025年第一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了《广元市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综合试点工作任务分工方案(送审稿)》。

三、主要内容

《广元市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综合试点工作任务分工方案(送审稿)》包括推进集体林地“三权分置”、完善集体林地确权登记、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强化森林分类经营、加强森林经营管理、优化林木采伐政策、加强林地复合利用、积极争取项目资金投入、健全金融支持机制、鼓励社会资本投入、创新林地经营模式、健全流转服务体系、加强经营主体培育等13个方面,明确23项重点任务和重点改革成果形式及成效,并对每项改革任务明确了责任单位和责任县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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