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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广元市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综合试点工作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日期: 2025-05-06 点击: 来源: 市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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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解读:《广元市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综合试点工作任务分工方案》解读

广委办函〔2025〕13号

中共广元市委办公室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广元市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综合试点工作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和管委会:

经市委、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将《广元市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综合试点工作任务分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推动综合试点工作各项任务落地落实。



中共广元市委办公室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4月14日          


广元市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综合试点工作任务分工方案

工作任务 重点改革成果形式及成效
(带▲为省级安排部署试点重点任务)
责任单位 (分号前为牵头单位) 完成时限
一、推进集体林地“三权 分置” 1.保持集体林地承包权稳定并长久不变,放活林地经营权,支持林地经营权依法流转和再流转,结合实际探索林下空间流转。改革自留山使用制度,将自留山林地长期使用权分为使用权和经营权,赋予经营权流转和融资担保权能 建立健全集体林地经营权分置改革机制;加大对林权抵押贷款的支持力度,提高林权抵押率 市林业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人民银行广元市分行、金融监管总局广元监管分局,各县(区)(含广元经 济技术开发区,下同) 2025年底前,并持续推进
2.对仍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经营管理的林地,探索建立股份量化到户、收益权确认到户的程序和方法 将仍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经营管理的林地收益权量化到户,收益权证发放到户,总结形成可复制推广的程序和方法▲ 市林业局;市自然资源局、市 农业农村局,各县(区) 2025年底前
二、完善集体林地确权 登记 3.规范流转期限5年以上的林地经营权登记发证流程 实现国家储备林建设、林下经济发展等项目林地经营权证依法规范登记 市自然资源局;市林业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区) 2025年底前,并持续推进
4.支持林业经营主体利用林权类不动产登 记证书申报和实施林业项目 研究制定支持林业经营主体利用林权类不动产登记证书申报和实施林业项目的 措施▲ 市林业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 各县(区) 2025年底前
5.探索建立林下空间流转机制,赋予林下 空间经营权流转和融资担保权能 实现流转期限3年以上的林下空间经营 权规范管理 市林业局;市自然资源局、市 农业农村局,各县(区) 2026年5月底前,并持续推进
鼓励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围绕林下空间经营权的不动产抵押权能,积极开发相关金融产品 人民银行广元市分行;金融监管总局广元监管分局、市林业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区) 2026年5月底前,并持续推进
三、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 6.完善林权纠纷调解处理工作机制 各级政府依法建立处理林权纠纷机制,自然资源部门指导监督林地林木权属争议调处,林业部门指导监督林权合同纠纷、承包经营权纠纷调处。充分发挥村组作用,创新搁置争议、按份共有、共同开发的 纠纷调解方式,力争将纠纷就地就近化解 各县(区);市自然资源局、市林业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委政法委、市司法局 2025年底前,并持续推进
四、强化森林分类 经营 7.高质量完成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 形成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成果,厘清 林地管理边界 市林业局;市自然资源局,各 县(区) 2025年底前
8.依法依规科学划定公益林和天然林范 围,严管公益林和天然林,放活人工商品林 对因历史或技术原因错划为天然林的,实事求是按程序调整为人工林;合理优化公 益林中集体林的比例 市林业局;市自然资源局、市 财政局,各县(区) 2025年启动,并持续推进
五、加强森林经营管理 9.科学编制“十五五”林木采伐限额 形成林木采伐限额编制成果,足额保障集 体林地经营需求 市林业局;各县(区) 2025年底前
10.健全森林经营方案编制、审核、审批机 制 支持和引导国家储备林建设、森林粮库建设、林下经济发展等规模经营主体单独编制森林经营方案,将森林经营方案作为审批 林木采伐、安排林业项目等的重要依据▲ 市林业局;市发展改革委、市 财政局,各县(区) 2025年底前
11.持续开展森林可持续经营试点工作 完成森林可持续经营试点年度任务,推动 森林质量精准提升 市林业局;旺苍县、剑阁县、 朝天区 2025年底前
六、优化林木采 伐政策 12.优化林木采伐审批程序 实行林木采伐限额5年总额控制政策,取消人工商品林主伐年龄限制,按管理权限稳步推进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事项依法 委托下级部门实施 市林业局;各县(区) 2025年启动,并持续推进
13.建立栎类(耳棒林)按照面积采伐审批 制度 制定并公布栎类(耳棒林)面积、株数和蓄积量对照表,试行对栎类(耳棒林)等短轮伐期用材林皆伐作业按面积审批▲ 市林业局;各县(区) 2025年底前
七、加强林地复 合利用 14.探索加强集体林地复合利用的路径,细化林地复合利用措施 加强集体林地复合利用,梳理明确发展林下经济相关政策和各类修筑直接为林业 生产经营服务的工程设施占用林地标准▲ 市林业局;市财政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区) 2025年底前
依法利用林下空间发展林下经济,合理利用集体林区自然景观资源,培育自然教 育、森林康养、生态旅游等新业态 市林业局;市财政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区) 2025年底前,并持续推进
八、积极争取项目资金 投入 15.积极争取央省财政资金支持,加大对林业产业发展、林区基础设施和森林灾害防 控能力建设投入力度 谋划包装争取一批“森林四库”建设、国土绿化、森林质量提升、森林可持续经营 试点等重点工程项目 市林业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各县(区) 2025年底前,并持续推进
九、健全金融支持机制 16.优化林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程序,用好林 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贴息政策 落实国开行四川省分行、农发行四川省分行、农行四川省分行、交行四川省分行、邮储银行四川省分行、四川银行出台的支 持“天府森林四库”建设政策措施 人民银行广元市分行;金融监管总局广元监管分局、市林业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局、农发行广元分行、农行广元分行、邮储银行广元市分行、四川银行广元分行,各县(区) 2025年6月底前,并持续推进
九、健全金融支持机制 17.全面推进“森林四库”建设 编制《广元市建设“森林四库”规划方案》,将林下经济作为规划重点内容 市林业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各县(区) 2025年6月底前
18.积极推进林业碳汇项目储备与开发 编制《广元市林业碳汇项目开发实施方案》,探索以认购核销林业碳汇的方式替 代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修复)▲ 市林业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局、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区) 2025年6月底前,并持续推进
19.完善政策性森林保险承保、理赔和防灾减损投入机制 支持保险机构创新开发涉林特色保险产品 金融监管总局广元监管分局;人民银行广元市分行、市财政局、市林业局,各县(区) 2025年启动,并持续推进
十、鼓励社会资本投入 20.加大招商引资力度 鼓励各类社会资本投资发展林业,引进一批行业龙头企业来广建基地、建工厂,带动产业“建圈强链” 市经济合作和外事局;市林业局,各县(区) 持续推进
十一、创新林地经 营模式 21.开展林业适度规模经营 探索建立“国有林场+集体林”“国有企业+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合作发展和联农 带农的利益联结机制▲ 市林业局;市自然资源局、市 农业农村局,各县(区) 2025年底前,并持续推进
十二、健全流转服务体系 22.建设广元市林权流转综合监管平台 实现林地流转合同备案和不动产登记“网 上办”“掌上办”▲ 市林业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政务服务和数据局、市财政局,各县(区) 2025年4月底前
十三、加强经营主体培育 23.多渠道培育新型经营主体 大力发展家庭林场、合作社、股份林场、林业大户、营林企业等新型林业经营主体 市林业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区) 持续推进
鼓励新型林业经营主体组建行业协会或联盟,形成规模优势,增强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 市林业局;市民政局,各县(区) 持续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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