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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殡葬管理处2014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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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2014年我处在市民政局党组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四川省殡葬管理条例》、《四川省公墓管理条例》,切实做好火化、公墓、丧葬等日常管理工作。(一)狠抓殡葬改革,强化殡葬行政执法宣传工作,积极查处违法土葬和制止二次装棺行为,指导纠正公益性公墓违规对外销售问题及炒买炒卖墓位做出停业整顿限期整改的通知,协助相关单位清理整顿寺院售卖格位问题,协同组织召开火化区扩面专题工作会议。(二)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规定,认真按流程办理尸体异地火化和无名尸体火化管理工作。健全完善了惠民殡葬救助政策,在向特困群众、三无人员、低保人员提供殡葬救助的基础上,进一步把重点优抚对象和军转企干部纳入到救助层面。(三)按权限加强公墓文明窗口管理工作,签订完善了各项补充协议,确保了国有资产增值保值。(四)积极倡导、营造文明殡葬、阳光殡葬、绿色殡葬、生态殡葬的良好氛围,大力推行寄存、树葬、花葬、草坪葬等节地殡葬方式,引导群众移风易俗,转变传统丧葬陋习,殡葬改革工作在极端困难的情况下有了长足的进展。

二、部门概况。

我处属于市级定额补助事业单位。事业编制数7人,实有事业编制人员7人(其中正科1人,享受正科待遇1人,副科2人,享受副科待遇1人,科员2人)。

三、2014年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4年本单位收入决算总额为303.74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240.55万元,其他收入   24.88 万元,上年结转收入38.31 万元。收入决算总额较2013年减少 103.59  万元。

2014年本单位支出决算总额为   255.69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  249.28  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5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3.83  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  48.05  万元。支出决算总额较2013年减少   103.59 万元。

收入总额及支出总额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3年原烈士陵园项目工作已完结, 2014年该项目收入及支出减少。

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4年财政拨款支出共计230.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48.69 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项目支出 182.3  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全市“三无”人员、特困群众、低保人员、重点优抚对象和军转企干部的殡葬救助和无名尸体火化费。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Z011表支出功能分类分别列示):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4.58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及殡葬救助和无名尸体火化费;

    (二)医疗卫生支出   2.58 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和退休职工的医疗保险;

    (三)住房保障支出   3.83 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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