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工作关系民生、连着民心,是社会建设的兜底性、基础性工作。一年来,广元民政忠诚履职尽责、主动担当作为,着力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为困难群众解除后顾之忧,为社会平稳运行保驾护航,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提供了重要支撑。2021年,全市24.49万城乡低保人口,累计支出低保资金4.71亿元,及时将2602名低保边缘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等特殊困难人员按照“单人户”纳入低保,将11841名困难群众纳入特困供养,发放特困人员救助金6757.8万元,临时救助城乡困难群众18930人次,支出资金2556万元,救助流浪乞讨人员5676人次,支出救助资金1061.07万元。
坚持人民至上,全力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受灾情疫情影响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将153名受疫情影响无法外出务工、经营、就业,导致收入下降、基本生活出现困难且符合低保条件的困难群众按规定程序纳入低保。全面落实特困供养政策,对2024名有集中供养需求的特困人员100%纳入集中供养,对9817名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签订了委托照料协议,实行定期探访、跟踪关注,积极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取消临时救助户籍地、居住地申请限制,将2896名受疫情影响找不到工作又得不到家庭支持的生活困难人员纳入临时救助范围,确保疫情防控期间没有发生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事件。
开展专项行动,强力推动各项社会救助政策落实落细
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巩固提升行动。进一步完善民政干部、村(社区)干部及近亲属享受低保等社会救助政策主动报备机制,对城乡低保对象中实施备案的人员逐一排查,及时清理纠正优亲厚友等违规问题。今年,全市已备案616人,进一步规范了民政工作人员从业行为。同时,加强低保与殡葬数据比对,累计核对出疑点对象743人,经核实:有616人未死亡,127人已死亡,死亡人员已全部停保并在系统删除。开展“解忧暖心传党恩”专项行动。组织全市民政系统党员、干部对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众开展走访慰问活动,及时掌握困难群众诉求、收集民情信息、发现急难情况,推动基层党建和社会救助深度融合,提升社会救助温度。截至目前,全市民政系统党员、干部共走访慰问低保、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众10235人次,发放资金191.17万元。开展流浪乞讨人员专项救助行动。扎实开展流浪乞讨人员“夏季送清凉”“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落实24小时街面巡查机制,建立流浪乞讨人员源头治理和回归稳固机制,对已经返乡的流浪乞讨人员开展回访,落实监护照料职责,避免其再次流浪,对滞留的流浪乞讨人员进行走访,送去慰问物资。专项救助开展以来,全市出动救助车辆1500余次,对100余名愿意接受救助的流浪乞讨人员带回站内进行救助,发放降温药品1000余份、御寒衣物400余套,发放食品及饮用水1500余份,做到了早发现、早救助、早处置,坚决杜绝极端事件发生。
以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为支撑,统筹抓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
加强低收入人口认定。落实《四川省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救助帮扶工作指南》,明确低收入人口范围和认定程序及常态化救助帮扶内容,为做好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帮扶奠定基础。印发《广元市民政局 广元市乡村振兴局关于开展巩固社会救助兜底脱贫成果“回头看”的通知》,对2569名未在兜底保障范围内的脱贫不稳定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以及地方监测摸排的其他特殊困难群体进行全面摸排,将945名符合救助条件的对象纳入救助范围。社会救助信息化建设取得突破。建成社会救助综合服务平台广元分站,着力夯实社会救助工作基础,提升社会救助服务能力,助推兜底保障工作精准化、科学化。健全完善主动发现机制。将“走访、发现需要救助的困难群众”列为村(居)委会重要工作内容,线上动态监测、线下主动发现,支持和引导社会力量主动参与,形成救助合力,及时发现、及早介入、即时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