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社会事务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民政厅的关心指导下,全面实施绿色惠民殡葬政策,法治、惠民、绿色、人文、阳光“五个殡葬”建设迈出新步伐;法治化、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人文化婚姻登记机关建设有效推进。全市社会事务工作健康发展。全年结婚登记14547对,离婚登记 3315对,其中跨省通办、全市通办653对。实施殡葬救助235人,减免基本殡葬费用22.94万元。发放绿色惠民殡葬补助资金163.62万元,惠及2962人。
积极推进殡葬改革,大力倡导文明殡葬
秉承习近平总书记“构筑尊崇自然,绿色发展”的理念,为广元人民保留一片青山绿水。一是充分利用清明节、中元节、春节等有利时机大力宣传殡葬改革的法规政策,倡导群众宏扬厚养薄葬、文明丧葬的殡葬新风尚。通过出动宣传车、印发文明祭祀公告,悬挂殡葬改革标语,录制殡改专题片在新闻媒体滚动刊播,引导规范公民的治丧活动,促进了殡葬工作的深入开展。二是清明节期间,全市殡葬单位职工全员上岗,坚持24小时值守,防止易燃易爆物品上山,劝导群众文明祭祀,协同林业、城管等部门加强对零散墓地和市城区集中祭祀点的安全管理,确保了祭祀活动的安全有序进行。三是推进绿色文明殡葬,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祭祀方式。全市殡葬机构,特别是公墓清明期间实行无燃放香蜡纸烛和鞭炮行为,均采取鲜花、水果、挂青等祭扫方式,市雪峰公墓连续多年举办集体生态安葬活动,社会反响良好。
严格执行殡葬政策,规范抓好殡葬管理
持续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会同市发改、市公安等11个部门联合行动,加大整治力度,强化协同配合,健全长效机制,确保殡葬领域服务规范、秩序良好、安全稳定,树立良好的行业形象。通过对公墓建设运营、殡葬服务、中介服务、丧葬用品销售等2大类10种具体情形进行集中整治,基本杜绝了社会公共墓地超标准建大墓、豪华墓、规范了农村公益性公墓经营、限制了商业资本进入宗教场所炒卖骨灰存放设施逐利行为、规范了全市医疗机构太平间管理。联合市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规范广元市殡仪馆服务收费的通知》(广发改函〔2021〕53号),对市殡仪馆殡葬服务收费进一步规范。调整后,服务项目比以前更加充实,服务标准较之前有所下降,保证了中低价位殡葬服务和用品足量提供,服务内涵较之前更加明确,确保丧属明明白白消费。
扩大殡葬救助覆盖面,抓好普惠殡葬
自2011年我市殡葬救助制度全面建立以来,全市范围内的城乡低保、农村五保、重点优抚对象等困难群众实行惠民殡葬救助政策,由政府免费提供接运遗体、丧服、冷藏、火化、骨灰盒、寄存、安放(安葬)等基本殡葬服务,减免基本殡葬费用115.72万元。2019年省委将绿色惠民殡葬工作纳入为民办实事30件之一,两年来我市共发放绿色惠民殡葬资金576.44万元,惠及群众9707人。
学习《民法典》,提升登记水平。各县区认真学习《民法典》等相关法规,通过案例分析、互相探讨等形式加强学习交流,让婚姻登记员熟悉婚姻法律、法规以及其他相关政策,做到将各种法律法规融会贯通,很好地运用到实际工作中。按照“本职岗位上做专家,整体业务上做行家”的工作目标,拓宽学习范围,提高登记员综合业务能力,使得行政效能和办事效率大大提高。推行预约登记制度。在2.14、5.20等特殊婚姻登记日期,可提前通过电话、网上预约,提前审核资料,缩短办理时间。开展特殊群体拓展服务。为特殊群众(老年人、聋、哑、不识字和书写困难)提供一对一服务,由专人指导特殊群众填写表格和签名,并引导他们完成人脸识别和指纹录入等一系列后续流程;对行动不便的群众主动靠前服务,使婚姻服务更加亲民、便民。改进细节提供贴心服务。在大厅设立咨询台,安排专人负责咨询接待,为群众提供结婚、离婚、补领登记证的相关告知书和离婚冷静期的办理流程告知书,让办事群众一次性了解相关办理事宜,并在咨询台备有老花镜、医药箱、饮用水等,方便群众取用。简化流程让群众少跑路。婚姻当事人补领婚姻证件相对比较复杂,登记处结合当事人户籍信息中的婚姻关系和所提供资料,通过比对婚姻登记网络信息平台中当事人婚姻信息录入是否存在和准确、婚姻登记办理时间、办理地区等情况,可不再提供婚姻登记档案,能一次办理的将给予一次办理,让群众少跑路。积极开展“跨省通办”试点。6月1日起,我市开通“全市通办”和“跨省通办”婚姻登记试点工作,极大地方便了户口地和居住地不在同一地区的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问题,目前已办理跨省通办、全市通办653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