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社会救助政策落实,市民政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最低生活保障规范化管理工作的通知》,从认定程序、资金管理、日常管理三个方面强化政策落实,推动困难群众精准救助。
一是规范认定程序。严把审核关,严格执行申请、审核确认程序,坚持将家庭经济状况调查作为认定低保最基础最核心的环节,严禁不经过家庭经济状况调查将任何群体和个人纳入低保范围。严把时限关,低保审核确认工作必须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之内完成,审核权限下放乡镇的必须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确保困难群众及时得到救助。严把公示关。建立公示制度,严格落实初审公示和对象认定后长期公示,规范公示内容,防止隐私泄漏;同时,全域推行低保办理“双承诺”机制,社会救助经办机构(人员)办理承诺、申请人诚信申报承诺。
二是强化资金管理。抓好资金筹集,建立健全城乡低保资金预算和监督执行机制及自然增长机制,加大地方资金投入,确保救助资金按时足额到位。严格资金使用,严格实行专户管理,保证低保资金专款专用、管好用好,坚决杜绝挤占、挪用、截留低保资金的现象;规范救助资金“一卡通”发放,免费提供短信提示,确保救助资金“阳光发放”。加强资金监管,联合财政、审计、纪检等部门定期开展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使用情况监督检查,提高救助资金使用绩效。
三是优化日常管理。严格落实复核工作,每年3—5月和9—11月定期复核低保对象家庭经济状况,及时将复核情况报县(区)民政局动态管理,并告知低保家庭成员,实现低保日常管理工作可视化。加强部门数据比对,加强与人社、公安、工商、卫健、财政等部门的数据共享和比对,对发现的疑点数据及时进行入户复核,及时清退不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规范档案管理,乡镇(街道)按照“一户一档”要求建立保障对象档案管理制度,对各类审核确认档案进行收集、整理,全面真实记录救助工作全过程,实现低保档案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