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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市民函〔2018〕119号
广元市民政局
对市政协七届三次会议第506号提案答复的函
贾琳委员:
您好!您在市政协七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在村民自治中推行“村民家庭道德积分激励机制”办法对群众进行思想道德建设的建议》第506号议案收悉。感谢您对村民自治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的建议收悉后,我局会同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进行了认真研究,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2017年3月,我市在《脱贫奔康“六化”行动之新风培育常态化实施方案》首次提出了农村道德积分激励机制的雏形,即探索从农村集体经济中拿出一定比例的资金对农村先进典型进行激励。同时在旺苍、青川、昭化等县区选取了6个村进行试点推进。在推进的过程中,我市又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提出了以“十个好”评比、“十颗星”量化、“10%”集体经济激励为主要内容,高度关联、互为衔接的农村道德积分激励机制。2017年5月,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农委联合下发了《广元市建立完善农村道德积分激励机制实施方案》,正式推出了我市农村道德积分激励机制的指导性意见,同时选取了48个村进行重点推进,走出了一条破解农村“精神贫困”的新路径,在全省引起了极大的关注。省委常委、农工委主任曲木史哈在全省“四好村”创建推进工作会议上要求将其作为经验在全省推广,新华社《内参选编》、《光明日报》、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脱贫攻坚简报》、省委宣传部《每日要情》都对农村道德积分激励机制经验进行了专题宣传报道。
一、主要做法
一是制定“十个好”评比标准。根据省委提出的“四个好”要求,我市在广泛征求基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提出环境卫生好、生活习惯好、孝敬父母好、子女教育好、家庭和睦好、邻里关系好、遵纪守法好、关心集体好、勤劳节俭好、自强发展好的“十个好”指导意见。各村根据自身实际,由村民“一事一议”对“十个好”的内容进行具体和丰富,形成具有普遍共识的行为价值准则。二是开展“十颗星”量化展示。各村以组为单位选举党员和群众代表组成的评比小组,聘请公道正派、威信较高的乡镇干部、老党员担任评议员,对照“十个好”评比标准,每季度对农户的行为表现进行交叉检查。依据检查结果,村两委干部按照“一好一星”到农户家中挂牌授星,同时以“一星一分”对每个参评家庭量化积分并张榜公示。季度评比结果计入家庭道德积分台账,年度积分汇总作为评优奖励的主要依据。三是建立“10%”集体经济保障机制。在积极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的同时,指导集体经济发展较好的村构建道德积分参与集体经济分红的长效机制。即采取村民“一事一议”或经济组织股东会议的办法建章立制,明确从村经济合作社、股份经济合作社、集体资产经营管理公司以及公共运行经费等形式的集体经济收入中,提取10%的资金设立道德激励专项基金,用于对道德积分优秀的家庭和个人进行慰问、帮扶和奖励。
二、主要成效
(一)让农村道德积分激励机制真正落脚到了农户和村民。以农户家庭为单位开展评比,把典型选树、移风易俗、家风弘扬等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整合到一起,形成整体链条推动的模式,变以往群众的“要我参与”到“我要参与”,充分激发了基层的创建活力。截至目前,我市农村共评选“十好”文明家庭5万余户,评选身边好人1500人次,近20万人实现了自强脱贫,农村的新风气正能量得到进一步彰显。
(二)构建了农村集体经济与文明创建相互支撑的格局。道德积分激励机制将村集体经济与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直接关联,让群众在潜移默化中受教育、得提高、能受益;而最大公约数的凝聚,让群众更有信心和决心摆脱贫困,追求美好生活,推动农村集体经济不断壮大。仅2017年,我市农村集体经济就拿出160万元用于表彰激励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典型。
(三)助推了自治、法治、德治相融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形成。道德积分激励机制经过试点、推广近一年来的运行和发展,基本形成了以道德建设为导向的乡村治理机制。哪些行为该整治,哪些行为该表扬,都由村民评和议;集体经济每年拿出多少的钱来奖励慰问先进典型,奖励哪些人,在村民心中都有一杆明明白白的秤,通过思想认同再到行为认同,群众在自治中完成了精神的华丽蜕变,为“三治合一”的乡村治理体系开辟了新路径。2017年,我市以推行道德积分激励机制为抓手,共创建县级以上文明村镇483个,市级“四好村”295个,省级四好村112个。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持续巩固农村道德积分激励机制成果,在现有的基础上创新形式,通过设立道德积分超市、开发“掌上文明村”APP与结合农村知客宣讲等工作,确保2018年全市30%的行政村建有农村道德积分激励机制,到2020年达到60%的覆盖率,发挥农村道德积分激励机制在脱贫攻坚中的重大作用。二是将农村道德积分激励机制作为“四好村”、文明村的创建必要条件,纳入全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对县区的考核之中(今年市委宣传部已将县区推进道德积分激励机制情况作为重点考核指标),不断增加其分值权重,确保该项工作在基层逐步固化、落地落实。
此函。
广元市民政局
2018年8月6日
(联系人及电话:杨文利,0839-3273217)
抄送: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市政协提案法制委。
广元市民政局办公室 2018年8月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