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对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城镇和农村贫困患者政策范围内住院自付费用救助比例达70%,完成目标任务70%的100%。
二是城市低保对象累计月人均补助267元,完成目标任务270元的99%;农村低保对象累计月人均补助152元,完成目标任务160元的95%。
三是新增民办养老机构床位1161张,完成目标任务1950张的60%;维修改造公办养老机构床位626张,完成目标任务1050张的60%;建成城乡社区日间照料中心44个,完成目标任务69个的64%;已为全市47734名困难家庭中的失能老人和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完成目标任务84540名老人的56%。
四是自2017年1月起,全市已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2880元/年提高到3300元/年,达到年度动态调整后的国家扶贫标准,6月底前将完成“两线合一”补差资金足额发放。已向全市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的低保对象按每人每月70元标准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完成目标任务70元的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