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广元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元市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的18条措施(试行)》的通知

日期: 2025-05-14 来源: 农改科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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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农领办〔2025〕11

中共广元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印发《广元市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的18条措施(试行)》的通知

各县(区)委、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现将《广元市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的18条措施(试行)》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广元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4月25日


广元市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

管理的18条措施(试行)

进一步管好用好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以下简称农村集体“三资”),带动农村产业发展、集体经济壮大、农民收入增加,持续深化农村集体“三资”专项整治,促进乡村全面振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措施

加强农村集体资金管理

)加强收入管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发包、租赁、投资等经营收入,上级转移支付资金以及补助、补偿资金社会捐赠等补助收入,集体建设用地收益、集体资产处置其他收入,要及时入账核算定期与银行核对账目盘点库存现金。全面执行农村村(居)民委员会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账务分设,实行专户管理严禁“多头开户”、公款私存、私设小金库严禁无据收款、“白条”入账以及隐瞒、截留、坐收坐支集体收入。

)严格支审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理事长是财务审批第一责任人。支出事项必须取得合法原始凭证,注明用途,并有经手人和证明人签字,交监事会审核同意后由监事长签章,理事长审批。严格控制经营费用和其他非生产性开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正常运转所经费实行限额管理。重大支出事项应履行民主议事程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备案

)规范财务公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严格执行收支公示制度,规范财务公开,接受全体成员监督。落实年初公布财务预算或收支计划,定期公布收支情况,年终公布财务决算、三资状况、经营事项、债权债务以及收益分配等情况。重大财务事项决策参照执行“四议两公开”机制。实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的,代理机构应当按规定及时提供财务公开资料,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公开公示

(四)完善收益分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效益为基础,民主决策、科学分配,保障成员合法权益、集体经济组织健康发展。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及章程约定的分配原则,按程序确定收益分配方案,明确分配范围、分配比例等重点事项。当年收益应当按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章程规定提取公积公益金,用于弥补亏损、扩大生产经营等,剩余的可分配收益按照量化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集体经营性财产收益权份额进行分配。收益分配方案应履行“四议两公开”程序,向全体成员公示组织实施。严禁举债亏空清空分配。

二、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

(五)实行台账管理。产台账的内容主要包括:资产的名称、类别、权属、数量、单位、购建时间、预计使用年限、原始价值、折旧额、净值、责任人等。台账实行动态管理,定期检查集体资产的使用、维护和收益情况,做到应统尽统,确保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实行发包、租赁经营的,应登记承包、租赁单位(人员)名称,承包费或租赁金以及承包、租赁期限、渠道方式等。已出让或报废的,应及时按程序核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每年组织开展一次农村集体资产清查工作,重点清核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各类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成本和损益等,及时将清查结果录入全国农村集体资产监管平台,并向全体成员公示,并经成员(代表)大会确认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备案

(六)制定管护方案。严格落实农村集体资产管“一资产一方案”。对农村道路、村集体办公场所、学校、卫生院、养老院、文化站、灌溉渠道等公益性资产制定管护方案;对集体厂房、圈舍、设施设备等经营性资产制定营运方案,乡镇要指导村级制定资产管理方案,广泛征求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意见,制定符合资产管理要求,加强联农带农,更好地发挥资产惠民利民作用。管护运营方案要对集体资产全覆盖,落实村务公开和向上备案机制。

)规范资产经营。采取自营承包、租赁、对外投资、股份合作等方式管好用好农村集体资产,促进保值增值。自营集体资产的,应当明确经营管理责任人经营目标。以集体资产经营权入股、出租(转包)、处置产生收益的,要做好风险评估和可行性研究履行“四议两公开”程序,并签订规范的书面合同,避免资产低价流转或资产流失

三、加强农村集体资源管理

(八)做好资源登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建立资源登记簿,对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耕地、林地、园地、草场、荒山、荒地、荒坡、荒滩、水面、建设用地等资源逐项记录。资源登记簿主要内容包括:资源的名称、类别、坐落、四至、面积等。实行发包、租赁经营的集体资源,登记资源承包、租赁单位(人员)的名称、地址,承包、租赁资源的用途,承包费或租赁金,取得渠道方式、期限和起止日期等。

)规范资源发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且没有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经营的集体资源进行发包、租赁的,由理事会拟定方案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并采取公开协商或者招标、竞价、拍卖以及国家法律和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家庭承包经营的,在所有权、承包权不变原则下,推行多种形式经营权流转,由村集体统一经营管理,拓宽就业渠道、增加农民收益和集体经济收入。加强工商资本流转土地经营权审查审核,严控整村整组土地经营权流转。

严格集体地收益用途。农村集体地(家庭承包的除外)收益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土地补偿费等的分配、使用办法必须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审议决定,主要用于发展集体生产、增加集体积累、兴办公益事业和改善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等方面,不得用于发放干部报酬、吃喝招待等非生产性开支。农村集体土地收益实行账内核算,严格专户存储、专账管理、专款专用,纳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

四、加强监督管理

十一规范委托代理。在保证农村集体资产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和收益权不变的情况下,可以委托县、乡农村财务会计服务机构或者第三方具备资质的社会中介组织负责其会计核算工作。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代理记账的,须经乡镇人民政府批准,报县级部门备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农业农村部门要依法依责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

(十二)加强平台运用。加强全国农村集体资产监管平台应用。村集体经济组织至少每月在平台上进行一次账务处理,定期对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各项数据进行公开。用好资产管理、合同管理、预警提醒等功能模块,丰富平台功能。完善农村集体产权交易管理服务体系建设,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相关政策法规,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通过产权交易市场或者平台处置除集体土地所有权以外的集体经营性资产,实现集体资产资源效益最大化。

(十三)严格合同管理。按照《广元市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经济合同管理的十二条措施》要求,规范合同内容、严格民主决策、加强审核备案、规范合同签订、落实专人专管、加强档案管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使用统一规范的示范合同文,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备案一份,并建立合同管理台账,强化合同履行的监督。

十四)防控债务风险。按照“严控新债、化解老债”的原则建立健全债务控制和化解机制。严禁举债兴办公益事业、发放福利和分红、支付管理人员工资福利、垫付各种税费等。严禁以集体资产为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担保。公共服务项目不得强制要求村集体经济组织配套资金、分摊债务

五、加强工作保障

十五)加强组织领导。(区)委、广元经开区农村工作领导小组要把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县(区)农业农村部门要制定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的具体措施,加强督促指导;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办事处)要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日常监管和集体资产委托代理服务机构的队伍建设;村党组织要加强对集体经济组织的领导,村党组织书记承担主要管理责任,需由成员大会审议决定的重要事项,应当先经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或者村党组织研究讨论。

(十六)强化政策支持。建立个人、企业、工商资本、国有公司参与集体资产经营活动激励机制,对积极参与集体资产盘活利用的,给予政策、项目、资金、金融支持扶持。完善农村集体经济收入增长奖励机制,鼓励集体经济年纯收益5万元以上的村,按照章程提取不高于当年总收益10%的费用,用于提高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者、相关人员薪酬待遇。

(十七)强化指导监管。(区)农业农村部门牵头,民政、财政、自然资源、交通、水利、林业等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加强对集体“三资”管理的业务指导和监管。严格落实《广元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办法(试行)》,建立健全集体经济组织常态化审计监督的工作机制,指导所辖乡镇(街道)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工作。对发现的涉及农村集体“三资”方面的违法线索,要及时移交执纪执法机关,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十八)加强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服务体系,加强县(区)、乡镇(街道)农经队伍建设配齐配强乡镇农经人员力量,选拔、回引、聘用农村集体经济经营管理人才。加强基层财务人员政策和业务培训逐步提高会计核算质量和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水平。

施》自印发之日起试行,有效期二年。由广元市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


附件

广元市农村资产管理利用工作流程图(试行)




主办单位: 广元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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