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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主题 2015至2017农村户口买房补住
写信时间 2018-04-02 发布时间 2021-06-18
信件内容 我们是2015年10月买的房资料已交,什么时候能领取到补住资金?
回复内容 关于“购房补贴咨询”的回复意见 您好,您来信咨询关于 “住房补贴”问题的相关事宜,现将处理意见正式书面回复予你。 一、广元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元市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35条措施》的通知(广府发〔2015〕13号)文件已明确“对农村居民、城镇低收入家庭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五年内的大学生在市城区购买首套自住普通商品房实行财政补贴,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期间购房的,补助标准为100元/平方米;2016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期间购房的,补助标准50元/平方米。”该措施自2015年6月5日起执行,凡省以上(含省级)有明确规定的按规定时效执行,未明确规定的有效期至2017年6月30日。 二、该项补助资金审核、资金申报及资金兑付环节均由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负责,市财政主要负责该项补助的资金保障工作。市财政已于2018年5月11日拨付市住建局该项补贴资金3006万元。各项房地产财税扶持资金均及时足额拨付到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广元市财政局 2018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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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21-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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