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件主题 | 转证 | ||
写信时间 | 2018-09-05 | 发布时间 | 2018-09-05 |
信件内容 | 请问它省怎么转回广元 | ||
回复内容 |
自新《会计法》施行之日起,取消会计从业资格认定。省级财政部门不再组织会计从业资格认定以及考试、证书核发和换发、调转登记等工作。
广元市财政局
回复时间:2018-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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