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财政局欢迎您!
首页> 公示公告 > 关于开展2023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3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6-30 来源:市财政局 分享: 【字体: 打印

市级有关部门单位、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认真落实全国财会监督工作会议精神和财会专项行动部署要求,切实推动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提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川财监督〔2023〕18号)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现将我局组织开展2023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检查单位

1.广元市水利局

2.广元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3.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检察院

4.广元市机动车考试检测有限公司

5.广元达信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检查范围

重点检查2022年1月2023年6月期间单位执行财经法规和严肃财经纪律有关情况,如有必要可追溯以前年度和延伸相关单位

三、检查内容

行政事业单位:主要检查预算管理、资金支付管理、货币资金管理、会计管理、内控管理、政府采购管理、资产管理、账户管理、往来资金管理、票据管理、决算管理、存量资金管理、基建预决算管理等方面的内容重点关注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执行情况,“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管理使用情况,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严肃查处私设“小金库”滥发钱物问题。同时,关注巡视、巡察、审计、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企业:主要检查企业财经纪律及财税政策执行、会计核算、财务管理、会计基础工作、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及执行等方面。重点关注企业会计准则制度执行情况,严厉查处伪造会计凭证、虚构经济业务、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等违法行为。

检查人员

组长:李正兵

成员:张莉萍 张剑鸣 张媛媛 柳海 李胜武

、检查时间

2023710日—9月10

、工作要求

1.被检查单位、企业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检查组工作,及时、完整、准确地向检查组提供检查需要的相关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2.检查人员要履职尽责,严格按照《会计法》《预算法》《四川省财政监督条例》及《财政部门监督办法》等法律法规,依法依规依程序开展检查,严格遵守检查纪律、保密纪律和廉洁纪律,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

联系人:财监科 张莉萍 3248500


广元市财政局

2023年6月26日

主办单位:广元市财政局 网站地图| 关于我们

单位地址:广元市利州区东坝文化路60号 联系电话:0839-3263273

政府网站标识码5108000005   蜀ICP备19004106号-1 川公网安备 51080002000187号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