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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3年市级农村综合改革(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市级配套)资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9-27 来源:市财政局 分享: 【字体: 打印

为大力支持村集体经济发展,切实提高财政支农资金使用效益,做好支持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相关工作。经研究,现下达你区2023年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市级配套资金如数(详见附件1)。该项指标收入列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313农林水”,支出列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13农林水支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区财政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切实加强市级配套资金管理和监督,推动与中省下达的扶持村集体经济资金的统筹使用,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发展村集体经济工作需要。

二、为贯彻落实《中共广元市委 广元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广委发〔2019〕16号)精神,现一并下达你区2022年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市级配套资金绩效目标表(详见附件2)。请督促相关部门和单位按照有关要求加强全过程绩效管理,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1.2022年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市级配套资金预算表

         2.2022年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市级配套资金绩效目标表

   监督电话:0839-3261902     联系人:陈安梁      QQ邮箱:3810083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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