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财政局欢迎您!
首页> 减税降费 > 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3-11-14 来源:财政局税政科 分享: 【字体: 打印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公告2023年第19号

  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现将延续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减免政策公告如下:

  一、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三、本公告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3年8月1日

主办单位:广元市财政局 网站地图| 关于我们

单位地址:广元市利州区东坝文化路60号 联系电话:0839-3263273

政府网站标识码5108000005   蜀ICP备19004106号-1 川公网安备 51080002000187号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