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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财政局 广元市自然资源局 关于下达2023年第4批地质灾害防治补助资金(省级)预算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11-21 来源:财政局资环科 分享: 【字体: 打印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下达2023年第2批地质灾害防治补助资金(中央和省级)预算的通知》(川财资环〔202349号)精神,报经市政府同意,现下达2023年第4批地质灾害防治补助资金预算及绩效目标如下(详见附件),专项用于开展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提高地质灾害防治能力等工作。政府预算支出功能科目列“230032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部门预算支出功能科目列“2240601-地质灾害防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按照《四川省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川财资环〔2019〕64号)有关规定,强化项目组织实施,落实工作责任,切实履行资金监督管理职责,确保财政资金专款专用,安全有效

        二、要将绩效目标及指标细化落实到具体实施项目上,报市自然资源局、市财政局备案。做好绩效监控工作,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预算执行结束后,应对照确定的绩效目标开展绩效自评,形成自评报告,在规定时间报市财政局和市自然资源局。

 

附件:1.2023年第4批地质灾害防治补助资金(省级)预算表

     2.2023年第4批地质灾害防治补助资金(省级)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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