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3年,全市财政支农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和来川来广视察重要指示精神,强化财政支农政治站位和责任担当,聚焦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防止规模性返贫“两条底线”,围绕产业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等重点任务,坚持调整支出结构、转变支持方式、优化资源配置,积极构建“多元投入、精准支持、高效管理”的财政支农工作格局,全市财政支农工作成绩显著。
一、圆满完成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目标任务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乡村振兴战略部署,坚持把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作为财政支农首要任务,多渠道筹集资金,切实把“三农”摆在财政支出优先保障位置,不断强化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资金保障。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持乡村振兴实际投入77.27亿元,农林水实际投入60.8亿元,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支出达7亿元,三大主粮农业保险投保面积综合覆盖率83.61%,2023年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二、争取到位上级财政支农资金规模再创新高
主动适应财政支农政策调整变化,把争取项目资金作为财政支农工作重要抓手,聚力项目谋划储备和汇报对接争取,推动健全汇报工作、了解政策、争取资金常态化对接工作机制。全年到位中省财政支农资金35.35亿元,增长9.89%,到位资金规模增加明显,有力支持保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
三、全市财政支农工作推进暨政策培训会成功召开
组织召开2023年全市财政支农工作推进暨政策培训会议,全面总结过去一年全市财政支农工作取得的成绩,全面梳理中央、省级财政支农政策调整变化,安排部署2023年财政支农工作重点及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任务。会议以传达精神、学习政策、交流经验为导向,总结成绩、鼓舞干劲、统一思想、开启新局,为推动全市财政支农工作高质高效开展奠定基础。
四、省级“三项试点”项目争取实现“零突破”
积极组织开展2023年省级财政“三项试点”项目申报工作,成功争取省级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实验项目落地昭化区,项目实施周期为2023-2025年,每年省财政安排2000万元,共计6000万元,全省仅2个市(州)获得此项试点试验项目。项目实施围绕探索创新“乡村产业发展、数字乡村发展、促进农民增收、改善乡村治理”四大机制,为建设新时代更高水平“天府粮仓”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实现共同富裕探路。
五、出台《广元市农业高质量发展资金管理办法》
围绕市委建设脱贫地区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引领区决策部署,规范设立专项资金、优化调整支出方向,构建总体布局优化、衔接渠道畅通、相互支撑有力的财政支农政策体系,会同市农业农村局研究制定《广元市农业高质量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强化农业产业发展相关项目支出管理,增强财政资金分配使用管理的科学性、规范性,为全市农业产业发展提供财力保障和基础支撑。
六、首次开展市级财政衔接资金绩效评价
全面落实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突出衔接资金使用管理这一重点,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2022年度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使用管理组织开展全面绩效评价,从项目决策、项目实施、项目产出、项目效益、资产管理等方面,对项目决策、资金支出行为过程及其效果进行综合评价和判断,评价项目决策与资金使用的科学性、合理性和有效性,绩效评价结果在2023年市级财政衔接资金分配中得以充分运用。
七、“惠农担·支农快贷”农业担保全面推开
创新“惠农担·支农快贷”政策性农业融资担保产品,推动农业担保业务转型,突出低门槛、低成本、高效率、广覆盖,落实担保费财政补贴政策,进一步优化政担合作机制,着力减轻市场主体担保融资成本,稳定市场预期,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全年实现新增担保贷款2753户6.3亿元,投放金额居全省第5位。
八、创新肉牛羊“金融链长”试点助力产业振兴
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突破性发展肉牛羊产业”决策部署,积极会同人行、农业农村等部门,研究出台金融支持方案,建立肉牛羊产融对接工作专班,推出“绿谷·牛羊贷”等新产品及“智慧畜牧”活体抵押信贷业务,用“小切口”挖掘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大作为”,入选2023年全省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十佳案例。全市肉牛羊产业贷款同比增速达40.3%,其中信用贷款余额占比达41.5%,支持牛羊产业经营主体4400余户。
九、建立健全财政支农调度通报机制
为全面准确落实财政支农政策新要求,建立了财政支农调度通报机制,旨在引导激励各县区形成“拼经济、比发展”财政支农良好工作局面。全年共6次通报,直指各县区目标任务不达标问题短板,通报结果与“三农”领域“拼经济、比发展”季度综合考评相结合,在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部门评分环节充分体现,充分调动各县区抓财政支农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为全面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提供有力支撑。
十、东西部协作市级统筹项目实施全面完成
会同市协作办细化明确东西部协作市级统筹项目计划,制定东西部协作市级统筹项目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共实施9个项目,涉及金额599.88万元。项目安排合理、计划落实到位、资金效益较高,充分发挥了帮扶资金的支持效应,有效拓宽了广元农特产品市场渠道、开阔了干部群众视野,增强了发展信心,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发挥了积极作用。
十一、荣获2022年度广元市乡村振兴先进单位
全面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乡村振兴各项决策部署,坚持农业农村在财政支出的优先序列,强化财政政策支持和资金保障,牢牢守住了保障粮食安全和不发生规模性返贫“两条底线”,支持农业农村现代化和乡村全面振兴,为推动脱贫地区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引领区建设贡献财政力量。市委、市政府授予市财政局等10个单位乡村振兴先进单位称号表扬。
十二、荣获广元市农业农村改革发展先进集体
聚焦农业农村改革目标和重点任务,健全耕地保护机制,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优化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机制,加力实施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实验项目,农业农村改革工作各项任务圆满完成。市委、市政府授予市财政局2023年度“广元市农业农村改革发展先进集体”称号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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