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应急管理厅关于预拨中央和省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预算的通知》(川财资环〔2024〕60号)精神,现预拨中央和省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预算如数(详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该项资金收入列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6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240703自然灾害救灾补助”。
二、请各地抓紧分解下达资金,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各地财
政部门要按照《四川省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川财建〔2022〕68号)文件规定,管好、用好补助资金,坚决防止资金挤占、挪用等违规行为,做好绩效管理相关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中央和省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预拨表
2.中央和省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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