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农业科学研究院:
为支持推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着力打造新时代更高水平“天府粮仓”,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下达2025年省级财政农业改革创新科技示范奖补专项资金(支持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通知》(川财农〔2025〕40号)精神,现下达你单位2025年省级财政农业改革创新科技示范奖补专项资金(支持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如数(详见附件)。收入列2025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313农林水”,支出列“2130106-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资金使用。按照《四川省省级财政农业改革创新科技示范奖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川财农〔2021〕139号)及项目管理有关规定安排使用资金,确保专款专用。
二、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按照预算管理要求,规范资金使用管理,对项目实施、资金使用、资金兑付等环节进行督促和监督检查,严禁挤占、截留、挪用,采取务实有效措施切实加快资金支出进度,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涉及政府采购事宜的,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要求执行。
三、强化绩效管理。加强预算绩效管理,认真落实项目任务书中明确的绩效目标。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建立健全绩效评价机制,及时组织开展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作为以后年度项目和资金安排重要依据。
附件:2025年省级财政农业改革创新科技示范奖补专项资金
(支持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分配表
广元市财政局 广元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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