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严格遵循和贯彻今年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指导思想和工作要求,注重发挥财政综合职能,进一步转变工作思路和方法,落实面向计划生育家庭的优先、优惠、优待政策,充分发挥“三结合”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和引导社会公共资源优先向计划生育家庭配置的平台作用,使计划生育家庭优先分享改革发展成果,市财政局计生“三结合“领导小组报经局党组研究同意,确定了对华丰村帮扶基地具体优惠政策如下:< 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1、对基地内帮扶户(含基地外重点户)义务教育阶段住校生提供生活补助。其中:小学1000元/生·年,初中1250/生·年。
2、对重点帮扶户按400元/户·年标准发放补助,以支持其作为主导产业的烤烟生产和养殖业发展。
3、对基地内帮扶户按2袋/户·年标准发放饲料或化肥。
4、对重点帮扶户家庭子女考取大学本科以上的给予每人一次性资助1500元。
5、免费为帮扶户进行一次农村种养殖业技术培训,免费提供相关培训宣传、农业科技资料等。
6、在符合国家财政和产业政策的前提下,积极协助和支持基地在改善农业、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主导产业发展等方面的规划、立项、申报和实施工作。
单位地址:广元市利州区东坝文化路60号 联系电话:0839-3263273
政府网站标识码5108000005 蜀ICP备19004106号-1 川公网安备 510800020001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