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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到位2014年中央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资金预算9.07万元

发布时间: 2015-01-04 来源:经济建设科 分享: 【字体: 打印

近日,省财政厅下达我市中央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资金预算9.07万元(不含扩权县),专项用于我市利州区、昭化区、朝天区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1463个普查点位和165个国控点位的有关工作。市财政收到此项资金后,及时下达了相关县区,并要求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使用资金,加快预算执行,并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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