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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四严格四明确”抓乡村振兴农业产业发展风险补偿金试点工作

发布时间: 2019-08-23 来源:苍溪县财政局 分享: 【字体: 打印

一是严格方案实施,明确目标任务。组织县级相关部门和拟合作银行召开10余次协调讨论会,广泛征求意见,形成《苍溪县推进乡村振兴农业产业发展风险补偿金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把目标任务分解到乡镇和合作银行,力争2019年内完成贷款发放额1亿元以上。

二是严格考核奖惩,明确责任分工。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将乡村振兴农业产业发展风险补偿金贷款完成情况纳入年度目标绩效考核范畴。将合作银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对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考核内容,并与财政性资金在各合作银行的存款挂钩。对担保公司完成乡村振兴农业产业发展风险补偿金贷款任务情况以奖代补给予工作经费;未完成目标任务,纳入对担保公司经营业绩考核内容并与公司人员薪酬挂钩。

三是严格制度执行,明确管理机制。制定《苍溪县乡村振兴农业产业发展贷款风险补偿金管理办法》《苍溪县乡村振兴农业产业发展风险补偿金贷款抵质押物价值评估办法(试行)》和《苍溪县乡村振兴农业产业发展风险补偿金贷款抵质押物处置办法(试行)》等3个配套办法,专用于风险补偿金贷款的使用和管理。

四是严格专户管理,明确资金用途。2018年12月24日在苍溪县农村商业银行开设了“乡村振兴农业产业发展贷款风险补偿金帐户”专户,筹集到位资金1762万元,其中县筹集到位1500万元、省补助262万元,计划在2019年筹集1651万元、2020年筹集487万元。强化专款专用,账户内资金专项用于风险补偿,没有调整、挪用、转移用于其他任何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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