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效管理中心为着力破解绩效目标编制普遍存在不准、不细、不好的问题,提升预算绩效目标审核质量,对2019年度预算绩效目标审核工作进行了五项优化:
一是创新了审核模式。2019年度预算绩效目标实行绩效管理中心集中会审和责任科室分散审核相结合的方式实施。绩效目标先由责任科室进行初审,再由绩效管理中心对全市所有预算单位进行复审,进一步提高了预算绩效目标编制的质量。
二是优化了审核程序。在集中会审中增加部门介绍环节,先由部门(单位)对资金背景、内容、目标等进行简要介绍,绩效管理中心结合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要求及部门职责提出修改意见,较好解决了预算绩效目标审核中存在的编制和审核双方信息不对称问题。
三是调整了审核人员结构。绩效管理中心在审核时充分听取财政相关科室以及预算单位财务人员、项目经办人员的意见建议,提高了预算单位编制绩效目标的准确性。
四是硬化审核结果应用。在集中审核过程中,发现个别部门和项目绩效目标编制不完善、不可行的,提出修改意见或建议,预算单位按照审核意见在规定时间内对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进行修改完善,进一步增强了预算绩效目标的完整性和可行性。
五是强化了预算绩效目标约束力。自2019年度起,预算绩效目标与部门预算同步报市人大审查,增强了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编制的约束力。
绩效管理中心从源头上严格把关绩效目标管理质量,有力促进了绩效目标审核与部门预算编制的有机融合。提高了预算管理的科学化和精细化,实现了部门预算与绩效目标编报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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