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财政局
关于下达2025年省级安全生产预防和应急
救援能力建设专项资金的通知
市应急管理局、市应急救援支队: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应急管理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省级安全生产预防和应急救援能力建设专项资金的通知》(川财资环〔2024〕120号)精神,经报市政府签批,现下达2025年省级安全生产预防和应急救援能力建设专项资金如数(详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2025年省级安全生产预防和应急救援能力建设专项资金列入2025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240199-其他应急管理支出”,重点用于省级区域性综合应急救援基地(含常驻队伍)。
二、请严格按照《四川省省级安全生产预防和应急救援能力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管好、用好专项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我局将切实履行对资金的监督管理责任,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按规定及时处理。应急管理部门要组织项目实施,对专项资金实行绩效监控并开展本地区专项资金绩效自评。2025年省财政厅、省应急管理厅将对项目实施情况开展绩效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据实核定省级补助资金。
三、市应急管理局应督促项目单位市应急救援支队加快项目实施,配合市财政局做好对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项目实施中不得擅自扩大资金使用范围,确保专项资金使用安全、规范、高效。
附件:2025年省级安全生产预防和应急救援能力建设专项资金及绩效表
广元市财政局
2025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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