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于2020年9月27日向信访人李华作出《延期作出举报答复告知书》,由于信访人李华所留电话无法联系。现依法向信访人李华公告送达《延期作出举报答复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为送达。
广元市财政局
2020年9月27日
广元市财政局
延期作出举报答复告知书
李华:
你针对四川省广元市第一人民医院后勤服务采购(项目编号:5108012020000146)招标文件和评标结果提出的举报事项,本机关已于2020年7月30日收到并依法予以受理。经审理,本机关认为,该案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举报答复。根据《信访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现将举报处理期限延长30日,特此告知。
广元市财政局
2020年9月27日
单位地址:广元市利州区东坝文化路60号 联系电话:0839-3263273
政府网站标识码5108000005 蜀ICP备19004106号-1 川公网安备 510800020001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