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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延期作出举报答复告知书》的公告送达

发布时间: 2020-09-30 来源:广元市财政局 分享: 【字体: 打印

我局于2020927日向信访人李华作出《延期作出举报答复告知书》,由于信访人李华所留电话无法联系。现依法向信访人李华公告送达《延期作出举报答复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为送达。

广元市财政局

2020927

广元市财政局

延期作出举报答复告知书  

李华:

你针对四川省广元市第一人民医院后勤服务采购(项目编号:5108012020000146)招标文件和评标结果提出的举报事项,本机关已于2020730日收到并依法予以受理。经审理,本机关认为,该案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举报答复。根据《信访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现将举报处理期限延长30日,特此告知。

                            广元市财政局

                           202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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