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国办发〔2023〕27号)和《四川省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川府法组办〔2023〕10号)精神,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24〕54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25〕18号)、《四川省行政裁量权基准管理规定》要求,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四川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和省、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年度工作安排,现将市发展改革委等33个市级部门行政执法主体人员、权责清单、执法裁量权标准、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审核目录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市场主体库或检查对象库、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行政执法文书样式、上年度双随机抽查结果、行政许可和处罚决定、上年度本机关行政执法数据总体情况、“一目录、五清单”、行政执法事项目录等内容公示如下。
附件:2025年广元市市级部门行政执法集中公示
广元市司法局
2025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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