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发挥专业人才参与行政争议多元化解作用,及时有效化解行政争议,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工作需要,现就广元市行政争议化解中心调解专家库选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方式
1.邀请加入。通过在“广元市调解专家库”中甄选部分专家及邀请有关单位、协会推荐人员加入。
2.个人自荐。符合下列选聘条件,自愿加入调解专家库的,可按本公告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申请加入。
二、选聘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具备一定的法律专业知识、政策理论水平或某行业某专业领域的知识储备。
(三)具有丰富的调解经验和较强的调解技能,善于做群众工作,善于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四)热心公益事业,热爱调解事业,公道正派,廉洁自律。
(五)一般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特别优秀的可放宽。
(六)未受过刑事处罚、非失信人员。
(七)身体健康,一般年龄在30周岁以上6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可放宽5周岁。
三、选聘程序
1.申请报名。有意应聘者填写《广元市调解专家库成员推荐(自荐)审批表》(见附件),同时将身份证、学历证、荣誉证等书面材料提交市司法局行政复议与应诉二科。
2.资格审查。市司法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综合考虑报名或者推荐人选的履历、专业特长,进行资格审查,提出拟聘人员名单。
3.入选公示。通过市司法局官方网站将拟入选广元市行政争议化解中心调解专家库的专家名单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予以选聘,颁发聘书,聘任时间为3年。调解专家库成员参与案件调解补贴按《广元市行政争议化解中心调解员管理办法》执行,公职人员从事调解的不支付补贴。
申报材料于2025年9月10日前提交市司法局行政复议与应诉二科,本公告解释权归广元市司法局。
咨询电话:市司法局行政复议与应诉二科 0839-3260325。
特此公告。
附件:广元市行政争议化解中心调解专家库成员推荐(自荐)审批表
2025年9月2日
| 附件: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