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互动交流
信件查看
信件主题 社保缴费年限
写信时间 2013/8/26 11:19:26 回复时间 2013/9/3 16:54:46
信件内容 局长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社保缴费年限问题!我是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购买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这两个保险的缴费年限上有什么规定,听人说缴满15年就够了?具体怎么的,咨询一下,谢谢?
回复内容 小侯你好: 你所咨询的关于养老、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年限问题,现答复如下: 1、养老保险最低缴费年限,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15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即养老保险最低缴费年限为15年。 2、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年限与出生时间有关,你可在《医疗保险证》参保人员须知第三条中查询到最低缴费年限。 广元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2013年9月2日
网站地图
主办单位: 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电话:0839-3304759 传真:0839-3305419
邮箱地址:gyrsxczx@foxmail.com
备案号:蜀ICP备2021023500号 政府网站标识:5108000010
川公网安备 51080002000259号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