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加强和规范表扬工作六条措施
来源:表彰奖励与任免科      发布时间:2023-02-23   分享:

近日,市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和规范表扬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为有效激励全市干部职工担当作为,全力以赴拼经济、搞建设提供了政策支撑。

《通知》共六条,一是明确表扬作为表彰奖励的补充激励措施,一般由市、县区行业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分别报请市、县区领导研究确定。二是各县区、市级各部门在开展表扬、竞赛、选树等活动应与表彰相区分,不得变相行表彰之实。三是不得层层评选推荐,但推荐人选应集体研究确定。四是不得发奖牌、奖章、证书,可以通报形式下发文件。五是不得命名或授予称号,只能采用类似“XX工作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表述。六是各级人社部门要加大对表扬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力度,及时纠正不规范的表扬行为,对违规变相表彰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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