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社局、市总工会联合发布通知 保障高温天气作业劳动者合法权益
来源:广元日报      发布时间:2025-07-18   分享:

近期,我市迎来连续高温天气,为切实保障高温作业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市人社局、市总工会联合印发《关于做好高温作业劳动者权益维护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压实用人单位主体责任,切实加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劳动保护,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全力保障劳动者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通知要求,用人单位要根据本单位生产特点,合理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的户外工作时间,尽量避开酷热时段作业,适当增加劳动者休息时间和轮换班次。日最高气温达40℃以上,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37℃以上、40℃以下时,尽量缩短室外连续工作时间,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35℃以上、37℃以下时,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工作时间,并不得安排劳动者加班。

通知强调,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含35℃)高温天气从事室外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高温津贴纳入工资总额,防暑降温饮料不得冲抵高温津贴。用人单位要合理确定高温天气下劳动者的工作量和劳动强度,不得因高温天气停工、缩短工作时间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待遇。

市人社局将会同相关部门,对重点行业企业加强执法检查,进一步畅通举报投诉渠道,依法查处用人单位违法行为,切实维护高温天气下劳动者合法权益。

网站地图
主办单位: 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电话:0839-3304759 传真:0839-3305419
邮箱地址:gyrsxczx@foxmail.com
备案号:蜀ICP备2021023500号 政府网站标识:5108000010
川公网安备 51080002000259号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