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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件主题 | 购买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 | 写信时间 | 2025-06-25 |
| 信件内容 | 烦请告知2025年广元市购买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 | ||
| 回复内容 |
您好!按照四川省商务厅等8部门关于印发《2025年四川省汽车报废更新补贴实施细则》和《2025年四川省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购买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分为汽车报废和汽车置换。一是汽车报废:对个人消费者报废2018年12月31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在四川省内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新车,给予一次性2万元定额补贴(对报废新能源乘用车旧车并购买燃油乘用车新车的,不予补贴);二是汽车置换:对个人消费者转让登记在本人名下的旧乘用车并在四川省内购买新乘用车,同时完成旧乘用车转让登记和新乘用车注册登记,给予一次性补贴。转让旧乘用车是指个人消费者转让本人名下的新能源乘用车或燃油乘用车的所有权,取得《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并完成转让登记手续。购买新乘用车是指个人消费者在四川省内购买新能源乘用车新车或燃油乘用车新车,取得四川省内《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并完成注册登记手续。按照新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中价税合计金额的8%给予补贴(四舍五入取整到十位数)。购买新能源乘用车新车补贴最高不超过1.5万元。详细请您咨询市场体系建设科(0839—3263266)。
广元市商务局 2025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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