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鲜茧收购资格认定办法》规定,鲜茧收购资格证书有效期为两年,每两年审核一次。2012年2-3月复审颁发的《四川省鲜茧收购资格证书》即将到期,在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茧丝绸主管部门)对辖区内鲜茧收购企业及站点初审的基础上,经我局审核,现将通过复审的鲜茧收购企业及站点予以公示。
公示期:2014年3月20日—2014年3月27日 联系科室:市场运行调节科 联系电话:3267952 3263893
广元市商务局 2014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