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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相关科室:
为切实做好我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规范行政执法程序,提升营商环境,根据《广元市2021年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计划》(广府办函〔2021〕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随机抽查事项
(一)抽查依据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监督管理:《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2012年商务部令第9号)。
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活动监督管理:《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175号)、《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GB22128-2019)。
(二)抽查对象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备案企业、具有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质认定企业。
(三)抽查内容
1、按照《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对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备案企业发卡售卡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2、按照《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四川省商务厅等7部门关于加强四川省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工作的通知》等法规、文件确定的对取得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质认定企业的资质认定条件、拆解程序、零配件处置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抽查方式
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企业名录库对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备案企业和取得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质认定企业进行随机抽取。
二、建立随机抽查机制
通过随机抽查方式,从企业名录库抽取一定比例的企业,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不少于两名具有执法资格的执法人员依法进行行政检查,建立随机抽取被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
三、随机抽查比例、频次
对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备案企业和取得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质认定企业做到100%覆盖率,不定期现场检查1次。
四、全面公开监管信息
各项检查结果的录入公示在检查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所有检查结果均应在2021年11月15日前完成录入,抽查计划完成率和抽查结果公示率均须达到100%。抽查结果依法属于不公示内容的,由单位主要领导审批后纳入不公示内容。
五、抽查结果运用
(一)对抽查结果正常的单位,抽查结束后按相关程序向社会公示。对抽查有问题的单位,提出限期整改意见,对经限期整改不符合要求的按照相关规定程序,予以撤销、收回证书等处罚,并通过广元商务官方网站进行公示。
(二)拒绝接受抽查或在接受抽查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依法作出处理,并向社会公示。
(三)检查结果中发现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违法违规行为,按程序将案件线索移送相关部门依法处理。涉及犯罪的,按程序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六、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责任。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职责,依法行政,廉洁执法,公平、有效、透明地进行事中事后监管。在监管工作中要做到监管轨迹清晰,监管记录完整。对监管工作中滥用职权,失职渎职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二)加强普法宣传。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有关科室在开展监管工作的同时,要积极开展普法宣传工作。
附件:广元市商务局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联合监管
抽查计划表
广元市商务局
2021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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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商务局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联合监管抽查计划表.doc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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