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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市工商局、市综治办《关于做好2012年无证无照经营综治考评迎检工作的通知》(广综治办[2012]59号)文件精神,为推进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综合治理工作,构建“政府统一领导、综治协调指导、部门齐抓共管”的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格局,推动我市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的深入开展,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促进公平竞争、构建和谐社会,我局认真履行职责,对商贸流通行业开展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效果显著。2012年我局共查处取缔商贸流通行业无证无照经营行为10家,严厉打击了不法行为,规范了市场秩序 .
一、指导思想
按照安排部署,进一步提高对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危害性及查处取缔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按照“谁发证、谁监管,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采取有力措施,加大组织领导力度,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相互合作,实现并保持在本行政区域、本监管领域内基本消灭无证无照经营的目标,努力营造公平竞争、守法诚信的市场环境。
二、查处取缔范围
按照相关文件精神,依据“谁发证、谁监管,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和我局职能范围,这次查处取缔无证无照非法经营行为主要在屠宰场点、再生资源回收、石油成品油批发(仓储、零售)企业、酒类流通企业等单位开展。凡是没有经过许可及审核开展生猪屠宰、再生资源回收、石油成品油批发(仓储、零售)、酒类流通的经营行为均为查处取缔的范围。凡许可证和审核备案登记手续过期无效的,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变更或延期手续,否则,属非法经营行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查处,坚决取缔。
三、具体做法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整治宣传。从切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和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高度,提高对无照经营行为的危害性和查处取缔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加大查处取缔无照经营活动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及时报道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动态和成效,对典型案例及时予以曝光,以起到震慑违法者,教育广大经营者的目的,增强经营者守法经营意识,进一步营造健康、规范有序的市场经营秩序
(二)强化综合协调,形成执法合力。加强内部协作,上下联动,既各司其职又相互配合。在对无证无照经营行为排查摸底的基础上,区别类型,分类整治。对具备办理证照条件的,按照审批条件、审批程序,引导帮助其依法办理证照手续,规范其经营活动;对不申报办理的,或者申报后不符合条件未予批准的,坚决依法取缔。2012年我局共引导帮助30家企业其依法办理证照手续,规范其经营活动;取缔10家无证无照经营企业,发放相关法律法规宣传资料3000余份。在经营者中产生“守法经营光荣,违法经营可耻”的良好效果,引导经营者自觉守法经营,自觉抵制无证无照经营行为。
(三)讲究工作方法,注重实际效果。在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专项行动中,要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廉洁执法,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对于那些拒绝执法、阻碍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者,要依法予以处理。积极探索联合执法的路子,采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的形式,与工商、公安、检察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对以暴力抗法、阻碍执法的,交由当地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