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屠管办(市商务局)制定印发了“瘦肉精”检测监管“六项制度”“六项管理规定”
日期: 2012-05-23
来源: 广元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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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央编办、商务部、农业部、公安部等有关部委及省市政府文件会议要求,为深刻吸取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猪肉“瘦肉精”事件以及近期发生的“病死猪肉”、“苍溪县5•14注水牛肉”等食品安全重大事件,有效预防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发生,确保人民群众肉类食品安全和社会稳定。市屠管办(市商务局)积极探索,根据《食品安全法》、《国务院食品安全特别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规定,于二o一二年五月十日制定印发了“六项制度”即:养殖业主自检承诺制度、收购索证制度、定点屠宰企业验物查证制度、检疫环节检测监管制度、检测报告和保证书与检疫证明同行制度、依法处置制度和“六项管理规定”以及“瘦肉精”快速检测规程(尿样、肉样)、“瘦肉精”检测原始记录、“瘦肉精”检测报告单。强化了生猪(牛羊)养殖环节、收购环节、屠宰环节“瘦肉精”检疫检测工作,进一步明确了畜牧、商务主管部门的监管职责,规范了业主和贩运户自检承诺、收购索证、检疫检测、检测和保证书与检疫证明同行等报检、自检、抽检程序,严格依照《卫生部、公安部、农业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加强违法使用非食用物质加工食品案件查办和移交工作的通知》要求,对在产地检疫和屠宰环节发现“瘦肉精”依法快速处置;对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有关人员倒查追责。
此次制定印发的“六项制度”“六项管理规定”,对于强化执法监管,加强企业经营管理,规范养殖、收购、屠宰等环节业主和贩运户的经营行为,保障全市肉食品安全,起到积极有效保障作用。近期,市商务局将会同市畜牧局对各县区“六项制度”“六项管理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