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梦飞先生:
您好!您于2023年5月4日,通过“局长信箱”提交的“关于退役军人补助”的咨询收悉,经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核实,因您于去年12月底提交的资料不全,伤残关系转移手续未能办理,今年1月中旬您向我局提交了补充资料,现已通过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审批。按照四川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同意接收王永振等105人伤残抚恤关系的批复》(川退役军人函[2023]43号)文件规定,您的伤残抚恤补助从2023年1月开始执行,由于收到批复时,我区2023年4月份重点优抚对象的优抚补助已发放完毕,故您的伤残抚恤补助将纳入2023年5月发放批次,同时一次性给予补发2023年1月至4月的伤残抚恤补助。
以上回复内容我局工作人员已于2023年5月4日16时30分电话告知于您,如您对上述回复仍有疑问,请联系广元市昭化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详询,联系方式:0839--8713113、8713261。感谢来电,祝生活愉快!
广元市昭化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3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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