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水办〔2016〕24号
广元市水务局办公室
关于印发2016年度政务公开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单位:
经局领导同意,现将《广元市水务局2016年度政务公开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广元市水务局2016年政务公开实施方案》
广元市水务局办公室
2016年7月14日
广元市水务局
2016年度政务公开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6〕19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提升依法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水平的通知》(川办函)〔2016〕31号)精神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充分保障人民群众行使民主权利,积极推行决策、政策执行和落实、预决算公开,主动做好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
二、目标任务
全面推进权责清单公开;加强水务监管执法信息公开;推进政务服务工作公开;推进政策执行和落实公开透明;推进民生水利工作信息公开;推进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公开;推进水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做好重大水利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信息公开;推进财政资金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做好水务相关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增强政务公开职能建设,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集中化水平。
三、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7月1日--7月31日):制定方案,明确任务。局召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制定本部门政务公开工作推进方案,明确公开内容、方式、程序、步骤和措施等,并将相关实施方案挂局官网公开。
第二阶段(8月1日--10月1日):全面推进,认真落实。按照国办、川办以及市委、市政府和相关牵头单位部署要求,加大力度、强化措施,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
第三阶段(10月2日--年末):健全制度,完善机制。认真总结阶段工作成果,找准薄弱环节,优化方案执行,强化制度建设,完善政务公开工作长效机制。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相关科室(单位)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清醒认识到公开透明是法治政府的基本特征,政务公开是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内容。要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相关分管领导要定期考核科室负责人行权公开执行和落实情况,年内至少听取两次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部署相关推进工作。
(二)深化配合,形成合力。要理顺工作关系,减少职能交叉,加强相关工作人员配合,统筹做好政务公开的各项工作。要健全投入机制,为政务公开工作提供必要的人、财、物等各方面保障。要建设政府信息发布和政务公开的协调联动机制,各科室要定期提供政务公开目标任务涉及内容的相关基础资料,充分发挥各科室职能作用,使公开的内容更统一、更权威、更准确,使公开的各项服务更便民利民。
(三)加强监督,逗硬考核。局办公室将制定政务公开工作考评标准,并定期通报各相关科室,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执行和落实情况,以及配合市局办公室做好相关公开工作的完成情况。并将考评结果纳入年度目标绩效考核体系(不低于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