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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水利工程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日期: 2016-04-26 来源: 广元市水利局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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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水发〔2016〕10号

广元市水务局

关于做好2016年水利工程安全管理工作的

通     知

各县区水务局、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农工办:

据气象部门预测,考虑今年超强厄尔尼诺现象的影响,我市极易出现影响工程安全运行的极端天气。目前,我市抗旱应急水源、新建水库、堤防、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等工程较多,部分新增病险水库尚未进行除险加固,受诸多因素影响,水利工程面临的安全形势十分严峻。为切实做好2016年水利工程安全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构建责任体系强化组织保障

各县区要积极构建以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以分级负责制、部门负责制、技术负责制、岗位负责制为支撑的水利工程安全管理工作责任体系,逐级、逐岗落实安全管理责任。要迅速组建由地方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工程管理单位等相关人员组成的水利工程安全管理工作领导机构,做到统一组织、统一指挥,实行全时段、全方位、全过程掌控,进一步加强对本辖区内水库、引水枢纽、饮水水源、渠系建筑物、自有船舶等的安全管理工作。要层层落实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和管理单位的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安全责任制,严防垮坝失事和群死群伤事故发生。

二、深入开展工程安全隐患排查

各县区要在汛期前完成辖区内水库的安全检查。要立足于防大汛、抢大险、救大灾,提早部署,提前准备,切实做到思想、组织、预案、工程、队伍、物资“六落实”;安全责任、安全巡查、安全预案、监测预警、应急保障、应急处置、宣传动员“七到位”,千方百计确保水库安全度汛。针对中小型水库、山坪塘、引水渠堰、水库自用船舶等工程及配套设施设备认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全面督查安全责任制的落实、应急预案的修编、抢险物资的储备、抢险队伍的建立、预警设施的维护等存在的问题和隐患,迅速进行处置,及时消除隐患。各县区务必于4月底前将汛前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情况上报市局,我局将适时开展抽查工作。

三、及时发现问题逐项开展整改

对排查发现的问题要建立台帐,并认真进行分析,分轻重缓急逐项制定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并在汛前完成整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水库必须空库度汛,尚未经过汛期考验的已完工病险水库均要低水位运行,确保工程安全。每座水库要进一步完善水库防汛、安全管理、反恐怖等工作应急预案,提高预案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精心制定防汛调度运用计划,严格水库度汛方案审批程序,所有防汛预案必须经各地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审批,并报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备案。

四、强化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管理工作

各县区要按照部、省、市提出的年度目标任务,加快推进新出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对正在进行除险加固整治水库,要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和度汛方案施工,认真做好工程建设期间安全防汛和安全生产工作,坚决杜绝施工期间发生安全事故。同时县区水务局要加强质量安全监督与巡查,切实加强工程验收管理,做到项目不完建的不验收、质量不合格的不验收、功能不具备的不验收。对鉴定为“三类坝”病险水库的要严格执行水库限制运用和安全度汛计划,不得超限制水库蓄水,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水库必须空库运行。

五、全面落实水库安全管理公示制度

严格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项防汛责任制。所有水库工程要逐库落实责任人,做到行政首长、业务技术负责人责任明确。全市中型和小(一)型水库安全、度汛行政首长、业务负责人将在《广元水利网》上公示,小(二)型水库及重要位置的山平塘、石河堰、闸坝,供水工程的安全管理行政首长、技术负责人、岗位责任人由各地在县区级主要新闻媒体上进行公示,进一步明确职责,接受监督。

六、切实加强汛期值班巡查

各县区要切实落实汛期防汛值班制度,指挥人员、技术人员要到岗到位,在汛期必须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发生险情严格按照应急突发事件处置程序,第一时间上报有关部门。密切注意暴雨趋势,充分利用防汛预警预报系统及时做好汛情的预测预报,在汛期必须严格按照四川省水库大坝安全巡视检查办法,做到24小时值班巡查,做好每座水库巡查记录,确保工程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七、进一步加强信息化建设

各县区要按照《四川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水库信息化建设暨运行管理工作的通知》(川水函〔2016〕371)号精神,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管理,继续加快推进小型水库动态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及系统设备维护。各单位要落实专人负责,按照实时报讯制度切实做好水库工情、险情、库区的雨情、水情监测,重要信息及时上报。对遇暴雨、库水位变化较大、出险等特殊情况应在半小时内上报。

八、切实保障供水安全

各县区要加强汛期供水工程的安全保障工作,做到每一处供水工程责任人明确。科学制定调水预案,加强备用水源保护,千方百计保障供水工程的水量需求。对汛期可能因洪水出现的水源与水质问题,各地要及时掌握情况,及时排除险情,及时恢复供水,保证供水安全。

广元市水务局

    2016年4月21日

广元市水务局办公室             2016年4月2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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