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栖凤湖堤防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已于2021年12月完成,划定成果已经市政府批准,并于2022年1月进行公告。按照《四川省水利厅关于加快推进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川水函〔2019〕742号)等文件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堤防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现更正公告如下。
将原公告中“二、堤防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广元市栖凤湖嘉陵江和南河河段现已建堤防16段,总长36.47km,工程级别为3级,设计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洪水重现期。栖凤湖堤防工程管理范围为背水侧堤脚线外10-20m,保护范围为护堤地边界线外100m”。更正为“二、堤防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广元市栖凤湖嘉陵江和南河河段现已建堤防16段,总长36.47km,工程级别为3级,设计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洪水重现期。栖凤湖堤防工程背水侧管理范围以外堤肩线为基准确定堤脚线,外延10-20m划定,堤防临水侧管理范围为堤防堤脚线外延10m划定。堤防保护范围为管理范围外延100m划定”。
广元市水利局
2025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