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川来广视察重要指示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系列论述,我市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紧扣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总基调,全力聚焦小水电站大坝等重点部位和安全管理薄弱环节,全面深入开展安全提升专项行动,着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隐患,提升小水电站运行安全管理水平。
一是进一步摸清底数,完善台账。自专项行动以来,我市按照《四川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水利行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方案〉的通知》(川水函〔2023〕737号) 要求,聚焦小水电站大坝、厂房、泄水建筑物、引水渠道、高水头压力管道( 钢管)、压力前池等重点部位以及放水预警、电站放水受影响河段安全防护、有限空间和检修作业、消防设施配备等关键环节,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梳理完善工作台账。
二是加快推进小水电站大坝安全鉴定和安全评估。依据水库大坝运行管理有关规定,按照《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水库大坝注册登记办法》对全市库容达到水库规模的小水电站大坝开展大坝安全鉴定,及时对具备水库工程属性且满足水库运行管理要求的小水电站大坝开展注册登记工作;按照《四川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库容10万m3以下小水电大坝安全评估技术指南( 试行)〉的通知》(川水办〔2023〕12号)要求,持续推进库容10万m3以下小水电站的大坝安全评估工作。目前,全市共有清泉等10座电站在全国水库运行管理系统中申报并完成注册登记。
三是着力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结合《四川省水利厅关于切实做好2023年水电站安全生产和安全度汛工作的通知》要求,完善工作措施,有序推进小水电站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将大坝安全鉴定(评估)和重大事故风险隐患排查发现的问题全部纳入小水电站安全风险隐患整治范围,严格落实“问题排查、整改、销号”闭环管理。全市已对69座小水电全覆盖开展问题排查整治,共完成3大类42个问题整改。
四是推动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督促指导电站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照《四川省水利厅关于开展小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通知》(川水函〔2022〕1459号)要求,加快推进小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制定2023年、2024年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年度工作计划,引导企业参与申报和达标评级。目前,利州范家电站、旺苍福鑫电站等5座水电站已全面开展标准化创建申报复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