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水发〔2016〕13号
广元市水务局
关于印发全市水务系统依法治水2016年
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区水务局,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单位:
现将《全市水务系统依法治水2016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广元市水务局
2016年4月28日
全市水务系统依法治水2016工作要点
2016年是依法治市巩固提升深化年。要全面贯彻中央、省委和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深入实施依法治省《纲要》和依法治市《决定》,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问题导向,大力推进各项工作落实,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法治的获得感,为科学发展、转型发展、加快发展、决胜全面小康,建设“美丽广元、幸福家园”创造良好的水法治环境。
一、坚持依法行政
(一)坚持依法从严治党。抓好党员、基层党组织“两学一做”的工作,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观念,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内法规及宪法法律,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防止机关发生“四风”和腐败问题。注重选拔善于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优秀干部,把遵守法律、依法办事能力作为水务系统考察任用干部的重要条件,从制度上加强和规范依法执纪工作。(责任科室:局党办、监察室)
(二)健全行政决策机制。实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把风险评估、专家论证、专业机构测评、成本效益分析、合法性审查、法律顾问制度和集体讨论作为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将决策行为置于法治框架内。(责任科室:局办公室、局党办)
(三)落实行政审批改革制度。按要求进一步清理、精简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加强行政审批项目动态管理,除法律法规规定的事项外,其他任何文件不得创设行政审批事项,积极推进行政管理重心由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转移。今年是市委、市政府开展的“项目年”,严格落实“两集中、两到位”工作方案,防止“体外循环”和办事“两头跑”现象,落实“一站式”服务制度。对个别要求紧的事项要采取先照后证、前置后补、容缺预审等措施提前办理审批手续。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实现提速增效。(责任科室:行审科、水资源科、规建科、河管科、市水保办等相关科室)
(四)规范行政权力公开运行。按照市政府推进行政权力公开运行工作安排,认真做好行政权力公开运行工作,实现水务行政权力事项公开、行政权力运行透明、行政权力运行监督实时到位,不得搞体外循环,确保水务行政权力运行公开、规范。(责任科室:局办公室、行审科、水资源科、河管科、市水务综合监察支队、市水保办等相关科室)
(五)认真做好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加强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信息公开,做好对热点敏感问题的舆论引导,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创新政务公开方式,加强互联网政务信息数据服务平台和便民服务平台建设,提高政务公开信息化、集中化水平。建立行政职权职责目录、电子政务大厅、行政权力运行基础平台和行政权力运行监察平台,形成全市统一的行政权力网上运行系统,确保行政权力运行规范化、公开化。(责任科室:局办公室、水资源科、规建科、河管科、行审科、市水务综合监察支队、市水保办等相关科室)
二、严格执法
(一)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进水务综合执法,下沉执法重心,提高基层水务执法效能,切实解决权责交叉、多头执法、重复执法和不执法、乱执法问题。改进和创新执法方式,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处罚与疏导结合,推行柔性执法,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提高执法科技水平。全面落实行政执法经费由财政保障制度。严格行政执法责任制追究及重大具体行政行为备案制度。健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发挥行政复议监督纠错、权利救济和化解争议的作用。严格遵守“罚缴分离”和罚没物品依法处理规定,做好行风评议和执法监督。(责任科室:市水务综合监察支队、水资源科、河管科、市水保办等相关科室)
(二)加大执法力度。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每年组织全市执法人员开展1至2 次执法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加大执法巡查力度,严厉打击水事违法行为,建立完善执法程序,按要求配全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设备,严格执行《四川省水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标准》,认真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建立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责任科室:市水务综合监察支队、水资源科、河管科、市水保办等相关科室)
三、学法用法
(一)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按要求认真编制“七五”普法规划,深入推进“法律七进”活动,积极做好法律进机关工作。坚持“谁执法、谁普法”的工作机制,宣传水行政法律法规,确保普法教育在推进依法治水中的基础地位,养成守法习惯、做到依法办事。深入开展3.22“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完善普法工作机制和责任机制,积极开展“12.4”全国宪法日和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责任科室:水资源科、局办公室、规建科、河管科、行审科、市水务综合监察支队、市水保办等相关科室)
(二)建立干部学法制度。严格落实局机关《学法用法制度》,局党组中心组每季开展一次集中学法,全年局党组会前学法不少于4次;局党组中心组每年进行一至二次专题集中学法;局水行政执法人员每年进行二次以上集中培训;每年组织局职工参加法制讲座不少于一次;积极参加省、市组织的法律知识培训。坚持自学为主、集中培训为辅,做到学习有笔记、有记录、有心得;副科级以上人员建立学法档案,全年局机关工作人员学法不得少于40个学时,其中水行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60个学时。(责任科室:局办公室、水资源科、规建科、河管科、行审科、市水务综合监察支队、市水保办等相关科室)
(三)学法组织安排。局党组学法的时间和内容由局办公室负责组织安排,学习水行政法律法规内容的,由承担该项法律法规职责的分管副局长或科长进行辅导;其它法律法规的学习由局常年法律顾问进行辅导。机关职工专题学习的时间和内容由局机关党办负责组织安排;执法人员学法培训由市水务监察支队负责;学法用法档案由人事科教科负责。(责任科室:局办公室、行审科、水资源科、河管科、供排水科、市水保办)
(四)切实抓好“法律进机关”活动。把学法用法作为依法行政的思想保证。法律进机关是“法律七进”的重要内容,以“法律进机关”活动为载体,教育机关干部学法尊法守法用法,不断增强机关工作人员法治理念,形成良好的法律素养,提高在工作实践中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和服务社会的能力。按照“因地制宜、务求实效”的原则,用通俗易懂和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普及水法律知识,加强机关法治文化建设,在门户网站设置普法专栏、设置法制宣传橱窗、开通法治宣传微信、短信,打造机关良好的法治环境和纷围。(责任科室:局办公室、水资源科、规建科、河管科、行审科、市水务综合监察支队、市水保办等相关科室)
四、监督问责
按照局机关学法用法制度,严格学法用法考核,各县区水务局,局机关科级以上干部要在局考核会议上就学法用法情况述职述责。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职要问责、违法要追究。对违法行政、枉法裁判、滥用职权、失职渎职及对群众反映的意见该回应的不回应、该解决的不解决或者久拖不决的,要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五、组织保障
成立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局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依法治水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市水务系统贯彻落实依法治水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行政审批科科长担任。全市水务系统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依法治市的总体目标和阶段性任务要求,结合各自实际,统筹规划、整体推进、有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