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和《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开发区内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管理工作的意见》(办水保[2020]235号)等的规定,我公司于2025年5月组织编制了《广元市利州区荣山初级中学教师周转房<保障性租赁住房>》,从省水利厅水土保持方案专家库中自行选取了一名专家(专家编号:CSZ-ST122;姓名:熊明彪)对方案进行了评审。现将专家复核通过的《广元市利州区荣山初级中学教师周转房<保障性租赁住房>》(附专家意见)予以公开,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监督。若有问题反映,请来电或来函联系,也可向水土保持方案备案部门(监督部门)反映。
一、项目基本概况
广元市利州区荣山初级中学教师周转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位于广元市利州区荣山镇广元市利州区荣山初级中学校园内,由学校西南角原有教学楼拆除后原拆原建,场地北侧为已建教学楼, 南侧紧邻已建食堂及学生宿舍,西侧为学校操场,东侧均为耕地。项目总用地面积1.37hm2,均为永久占地,其中扰动面积为0.4hm2,未扰动面积(已有建筑物和硬化面积0.97hm2),占地类型为建设用地。场区内地势较平坦开阔,周边地形起伏较小,地形简单,地貌类型单一,交通方便。项目拆除建筑 1900平方米,新建住房4307.98平方米;配套建设给排水、消防水池、绿化等附属设施;并购置相关设施设备;本项目已于2024年9月开工,计划2025年12月完工,建设工期16个月。项目总投资1778.00万元,资金来源为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本项目挖填方总量为1.10万m3,其中挖方量为0.90万m3(其中土方开挖0.20万m3,建筑物拆除0.70万m3),填方为0.20万m3(其中土方回填0.20万m3,砂砾石垫层0.02万m3),借方0.02万m3(砂砾石)均外购,弃方0.72万m3(原有建筑拆除,运往当地渣土消纳场)。
二、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25年5月27日至2025年6月9日(不少于10工作日)。
公司联系人:刘德宇;联系电话:15892295660。
水土保持方案备案部门(监督部门)联系人:陈女士,监督电话:0839-3263745。
附件:1.广元市利州区荣山初级中学教师周转房<保障性租赁住房>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2.广元市利州区荣山初级中学教师周转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技术审查意见 广元市利州区荣山初级中学
2025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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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广元市利州区荣山初级中学教师周转房保障性租赁住房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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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广元市利州区荣山初级中学教师周转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技术审查意见 .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