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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耀阳置业有限公司关于阳光·青云府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公告

日期: 2025-06-13 来源: 市水利局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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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和《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等的规定,我公司20255月编制了《阳光·青云府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从水利厅水土保持方案专家库中自行选取了一名专家专家编号CSZ-ST111姓名银小兵对方案进行了评审,现将专家复核通过的《阳光·青云府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附专家意见予以公开,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监督。若有问题反映,请来电或来函联系,也可向水土保持方案备案部门督部门反映。

一、项目基本情况

阳光·青云府(以下简称“本项目”)新建总建筑面积16651.93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2374.6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4277.28平方米。容积率为2.2,建筑密度21.99%,绿化面积1648.77平方米,绿地率30%。设置机动车位99个,均为地下车位,非机动车位121个。项目总占地面积0.55hm2,均为永久占地。项目总投资950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7720万元。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资金。

项目建设工期为20254月至202612月,总工期21个月本项目建设期土石方开挖总量0.87m3,回填总量0.47m3产生多余土石方0.40m3全部运至由广元国成投资有限公司经营管理的南山弃土场

二、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25613日至2025626日(不少于10工作日

建设单位联系人:邓女士,联系电话15282067858

水土保持方案备案部门(监督部门)联系人:女士,监督电话:0839-3263475


附件:1.阳光·青云府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2.阳光·青云府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审查意见

 

广元市耀阳置业有限公司

                               2025613

附件:
附件1.阳光·青云府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pdf
附件2.阳光·青云府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审查意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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