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和《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等的规定,我单位于2025年4月编制了《广元市利州区年拆解12000辆报废机动车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从省水利厅水土保持方案专家库中自行选取了一名专家(专家编号:CSZ-ST111;姓名:银小兵)对方案进行了评审,现将专家复核通过的《广元市利州区年拆解12000辆报废机动车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附专家意见)予以公开,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监督。若有问题反映,请来电或来函联系,也可向水土保持方案备案部门(监督部门)反映。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为再生资源加工利用—报废机动车精细化拆解项目。采用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处理报废机动车形成金属材料、塑料、橡胶、玻璃等各类可回收资源,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报废机动车拆解生产线两条,更新购置83台(套)设备,预计建成后形成年拆解12000辆报废汽车的处理能力。新建总建筑面积10156 .01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0023.01m2,地下建筑面积133m2,容积率为1.23,建筑密度64%。项目总投资3200.0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2506.43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项目建设工期为2024年6月至2025年7月,总工期14个月。本项目建设期土石方开挖总量0.16万m3,回填总量0.16万m3,土石方挖填平衡,项目建设无借方,无余(弃)方产生。
二、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25年5月15日至2025年5月28日(不少于10工作日)
建设单位联系人:张天冬,联系电话:13981202921
水土保持方案备案部门(监督部门)联系人:陈女士,监督电话:0839-3222199。
附件:1.广元市利州区年拆解 12000 辆报废机动车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2.广元市利州区年拆解 12000 辆报废机动车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审查意见
四川省广元市金属回收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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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广元市利州区年拆解 12000 辆报废机动车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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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广元市利州区年拆解 12000 辆报废机动车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审查意见.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