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水函〔2019〕206号
广元市水利局
转发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全省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通知的通知
各县、区水利局,广元经开区农工办:
现将《四川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全省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川水函〔2019〕853号)转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并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快工作进度
划定河湖管理范围是水利行业强监管的迫切要求,是自然生态空间管控的重要依据,是水域岸线管理的重要支撑。按照水利部、水利厅统一要求,一是力争在2019年底前基本完成1000km2以上河流划界工作,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50km2以上河流划界工作;二是嘉陵江流域县区立即启动洪水分析计算、推求水面线工作,确保在2019年底前基本形成嘉陵江管理范围划定初步成果。
二、落实资金保障,确定技术单位
落实工作经费、购买技术服务单位是划界工作的重要保障。截至目前,苍溪县、利州区、昭化区、朝天区、经开区均已落实划界工作经费,正在开展财评、招标购买技术服务单位工作。其他县区应积极争取筹措工作经费,落实技术单位,确保划界工作顺利开展,如期完成工作任务。
三、严格技术标准,确保成果质量
在划定河道管理范围时,要严格执行水利厅印发的《四川省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操作指南》《四川省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数字线划专用图生产指南》标准及其他相关要求,划界成果将作为全省河长制“一张图”的基础数据和工作底图,充分应用到河长制管理、水域岸线空间管控、河湖监管执法等工作中。
四、严格验收程序,强化工作考核
市局负责组织对嘉陵江划界工作现状调查摸底、推求水面线及埋设界桩的验收,县区水利局负责组织对辖区内其他河流划界工作成果的验收。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已纳入中央、省、市、县级河长制年度考核内容,将严格实行督查考核,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视情况报请市总河长办进行约谈、通报。
广元市水利局
2019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