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和《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等的规定,我单位于2025年6月组织编制了《朝天区东西部扶贫协作共建产业园(三期)标准化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从省水利厅水土保持方案专家库中自行选取了一名专家(专家编号:CSZ-ST005;姓名:王丽槐)对方案进行了评审。现将专家复核通过的《朝天区东西部扶贫协作共建产业园(三期)标准化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附专家意见)予以公开,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监督。若有问题反映,请来电或来函联系,也可向水土保持方案备案部门(监督部门)反映。
一、项目基本概况
朝天区东西部扶贫协作共建产业园(三期)标准化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位于广元市朝天区中子镇中子铺社区,朝天区东西部协作共建产业园滨河路和乡镇路的交叉路口,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东经106°01'13.44″, 北纬32°41'12.20″。项目规划建设净用地面积6795.11m2,规划总建筑面积7474.9m2。项目区布置工业生产厂房1栋(5#)、公共厕所1处、停车棚2处(1#、2#)及其配套道路、景观绿化等。项目实际占地0.68hm2,全部为永久占地,项目建设前已改变占地类型为工业用地。本项目范围内无居民,不涉及拆迁安置。项目总投资190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1450万元。项目资金为业主自筹资金及银行贷款。项目建设工期共12个月,即2020年3月-2021年3月。本项目已完工并投入运行。
项目施工期土石方开挖1063m3,土石方回填1393m3(其中表土回覆330m3),外借土石方330m3(其中表土外购330m3),无弃土。
二、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25年6月20日至2025年7月3日(不少于10工作日)。
建设单位联系人:何先生;联系电话:15723044066
水土保持方案备案部门(监督部门)联系人:张女士,监督电话:0839—8622343
附件:1.朝天区东西部扶贫协作共建产业园(三期)标准化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2.朝天区东西部扶贫协作共建产业园(三期)标准化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专家意见
广元市朝天区工业园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025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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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朝天区东西部协作共建产业园(三期)标准项目水保方案.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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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朝天区东西部协作共建产业园(三期)标准项目水保方案专家评审意见.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