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和《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等的规定,我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组织编制了《广元市利州区宝七路改善提升工程(二期)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从省水利厅水土保持方案专家库中自行选取了一名专家(专家编号:CSZ-ST011;姓名:王海星)对方案进行了评审。现将专家复核通过的《广元市利州区宝七路改善提升工程(二期)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附专家意见)予以公开,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监督。若有问题反映,请来电或来函联系,也可向水土保持方案备案部门(监督部门)反映。
一、项目基本概况
广元市利州区宝七路改善提升工程(二期)属改建建设类项目,位于广元市利州区宝轮镇、白朝乡,项目位于宝七路沿线,宝七路起点位于广甘高速龙泉互通至宝轮连接线,终点位于月坝风景区附近,道路全长约 31km,双向两车道,是沿线村镇通往宝轮镇的重要通道,服务于龙泉村、田桠村、徐家村、白朝乡、马家村、新华村、月坝村、兴隆村,同时也是广元前往月坝风景区的旅游通道。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项目主要对现状道路中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段落进行曲线加宽或截弯取直,并对路面损坏严重且较集中路段和冬季易积雪结冰路段进行整治,共12处进行提升改造,其中圆曲线加宽3处(段落2、3、8),回头曲线加宽4处(段落1、5、6、7)、截弯取直1处(段落4)、冬季易结冰段3处、路面整治1处,并对改善提升范围内的路面病害进行治理。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路基土石方、排水及防护工程、涵洞1道、路面和交安设施等。
项目总占地为3.67hm2,其中永久占地2.23hm2,主要为道路加宽工程占地;临时占地1.44hm2,主要为路面整治工程占地。
项目土石方开挖总量1.03万m3(含表土剥离0.11万m3,自然方,下同),施工过程中段落4优先利用项目开挖料,回填土石方总量0.36万m3,产生弃方0.67万m3,折合松方量为0.87万m3,弃方全部运至建设单位已建成月坝渣场堆放回填。
项目总投资2311.92万元,其中土建投资1895.39万元,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
项目计划于2025年6月开工,预计2026年5月完工,总工期12个月。
二、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25年5月21日至2025年6月4日(不少于10工作日)。
公司联系人:乔先生;联系电话:15883515728。
水土保持方案备案部门(利州区水利局)联系人:陈女士,监督电话:15397728377。
附件:1.广元市利州区宝七路改善提升工程(二期)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文本)
2.广元市利州区宝七路改善提升工程(二期)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附图)
3.广元市利州区宝七路改善提升工程(二期)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审查意见
广元市利发交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2025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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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广元市利州区宝七路改善提升工程水保文本.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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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广元市利州区宝七路改善提升工程水保图纸.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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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广元市利州区宝七路改善提升工程水保专家审查意见表.pdf |